【滾動更新】政府官員橫洲發展記者會全文

2016-09-21 16: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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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輕新聞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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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梁振英聯同財政司司長曾俊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署理發展局局長馬紹祥、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應耀康和發展局副秘書長(規劃及地政)陳松青今日(九月二十一日)下午就橫洲發展舉行記者會。(發言重點報導)

以下是梁振英的開場發言:

大家好。過去幾日,傳媒一直非常關注橫洲的房屋發展計劃。我們花了一些時間準備資料,今日我聯同財政司司長、運輸及房屋局和發展局的同事,向公眾說明橫洲公營房屋發展的相關問題,亦藉此機會,說明本屆政府解決房屋問題的決心,以及在過程中所遇到的困難。

增加土地和房屋供應一直是本屆政府施政的重中之重。二○一三年,我們致力尋找土地興建公營房屋,當中元朗橫洲和北區皇后山是重點項目,因為這類面積大的土地不多,而且所有單位都是出租公屋或居屋,可以提供兩萬多個單位,大約等於全港一年的公營房屋總建屋量。這類大規模的發展項目通常涉及複雜的規劃、基建、交通、環保等多種問題,因此我決定親自主持工作小組,就橫洲和皇后山的發展作出一些高層次、方向性的決定,務求令項目可以盡快推展,解決基層市民的住屋問題。

這個工作小組於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召開會議,與會者包括負責土地、房屋、規劃和環保等政策範疇的同事。工作小組議決的工作範圍包括盡快及盡量增加在橫洲和皇后山興建公營房屋,以及就有關發展面對的重大問題給予指導。

就橫洲的房屋發展而言,當日討論重點是提高地積比率,爭取建造更多單位,滿足市民對公營房屋的需求。會上亦討論當中涉及的法定程序、諮詢、棕地及環保等多個議題。這次會議決定將地積比率增至6.0。這個決定令我們可以在二○二三/二四年興建第一期4,300個單位,第二、三期12,700個單位則於二○二六/二七年落成,共提供17,000個單位。按照工作小組同意的安排,發展計劃的具體細節交由財政司司長領導的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跟進。我指出這個程序,是要說明橫洲發展,正如其他重大土地供應計劃一樣,要經過一個嚴謹、專業的決策過程。稍後我會請財政司司長向大家講解督導委員會的工作。

該次會議後,房屋署等部門的同事按一貫做法游說地區人士,並且聽取他們對橫洲發展的意見。就此,房屋署有紀錄顯示進行了四次游說工作,運輸及房屋局局長稍後會交代有關情況。

在游說當中,地區人士表達了各種意見,反對在橫洲興建17,000個單位,包括認為發展會對社區構成壓力,引致道路擠塞。由於橫洲發展會影響大批在棕地經營有社會功能的活動和受僱人士的生計,根據部門估計,必須要有新的政策去妥善處理。稍後署理發展局局長會交代處理棕地問題和所遇到的困難。

政府高層一直非常關心土地房屋發展,因此每星期我主持的三司會議上,都會討論規劃和土地房屋供應的工作進展。在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的會議上,運房局匯報地區人士在游說的時候強烈反對在橫洲興建17,000個單位。此外,部門亦認為需時妥善處理棕地問題,為免拖累整個建屋計劃,運房局建議先發展橫洲第一期,務求令4,000個單位早日落成,第二、三期則延後,但是興建17,000個單位的建屋目標維持不變。會議知悉這個建議及有關的考慮。我理解推動這個項目所面對的困難,支持部門朝這個方向開展工作。這個是我的決定。作為行政長官和特區的最高負責人,做決定是應有的擔當。

我用英文講講這句說話。This was my decision - the decision to carry ou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ublic housing programme in phases. Because as the CE, 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Government, I have to take charge.

二○一四年三月十一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把屏山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發還城規會作修訂,以反映最新土地用途建議,這個就是橫洲的第一期發展。

以上就是橫洲房屋發展的決策過程,是政府各部門經過專業的分析和評估得出的結論。我們採取先易後難的務實做法,是為了要盡快及盡量增加公營房屋供應,當中絕無任何所謂「官商鄉黑」。

雖然處理棕地問題需要時間,但政府有計劃就橫洲第二、三期房屋發展先作技術性研究,以縮短前期準備時間,當棕地問題找到解決方案後,我們便可盡快展開建屋工程。

以下我先請財政司司長向大家講解督導委員會的工作。

 

以下是曾俊華的開場發言:

大家好。剛才行政長官已經簡介了橫洲項目規劃的經過。

正如他所講,由他主持的專責小組在二○一三年六月底開了一次會議,當時我正在外地訪問,所以未有出席。

大家都可能知道,我是「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的主席。這個督導委員會的主要工作是統籌有關部門,協調不同用途土地供應的計劃,以及為本港未來發展預留足夠土地儲備。

由行政長官主持的專責小組在二○一三年六月的會議上,要求「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跟進橫洲發展項目,我們是全面積極地跟進,而且負責推展橫洲項目的相關部門,亦一直有向督導委員會報告工作進度,以及地區人士對橫洲發展計劃持有的意見。

至於日前有傳媒朋友問到,督導委員會有否決定將橫洲項目分期執行,我澄清督導委員會並沒有作出有關的決定,我相信大家現在都已經清楚。

作為督導委員會主席,我最重視的是我們可否有足夠的土地達至政府長遠興建房屋的目標。就着橫洲的項目,我關注它會否影響整體目標。因此我多次責成有關部門要盡最大努力,克服各種困難,提供足夠土地供應來配合政府長遠興建房屋的目標。

督導委員會亦留意到横洲和不少新界發展項目都牽涉棕地這個問題,所以我亦在一四年六月成立「棕地作業專責小組」,由發展局牽頭,亦有相關部門參與工作,探討如何處理棕地作業相關的問題。署理發展局局長稍後會交代政府在這方面的工作進展。

多謝各位。

 

以下是馬紹祥的開場發言:

政府多管齊下的土地發展藍圖中,重整和釋放棕地作發展用途是我們一個主要的方向。

現屆政府在多年來的《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已一再表明處理有關棕地的議題。但正如清理寮屋,我們需要妥善處理好居民的補償安置問題,清理大規模的棕地亦需要審慎考慮對相關行業的影響。現時不少棕地作業,對物流、港口後勤、廢物回收、車輛維修、建築業等,都起着很重要的支援作用,亦提供不少就業機會,我們有必要小心考慮如何提供這些作業所需要的運作空間。

自棕地作業專責小組在二○一四年成立後,我們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分別對洪水橋及元朗南的棕地作業分布及運作進行了調查。我們亦剛開展了顧問研究,希望以洪水橋新發展區作為試點,探討以多層工業大樓的模式,整合棕地作業的可行性,包括技術和財務方面的評估,以及探討經營和管理模式。我們預計研究會於二○一八年中或以前完成。

向前看,我們正在檢討一套較為全面、適切可行的政策和措施去處理棕地。規劃署將於明年開展新界棕地使用及作業現況研究,就棕地的整體分布及用途展開全面的調查。調查結果將有助我們掌握棕地的資料,用以分析和制定棕地政策,針對不同地區的棕地,制訂適當的規劃和整合策略,達致善用土地、改善鄉郊的目標。

 

以下是張炳良教授的開場發言:

房屋署在推行橫洲公共房屋發展計劃,跟推行其他房屋計劃一樣,都是按政府的既定程序去進行。

我們在二○一二年七月開始為橫洲公共房屋發展及元朗工業邨擴展進行「規劃及工程研究」。從顧問研究的一些初步報告及草擬資料,二○一三年中各部門已掌握一些數據和分析,研究如何推展橫洲的公營房屋發展。當時將房屋用地分為第一、二、三期,目標是希望一併發展三期,儘管落成日期會有先後。

後來,相關部門於二○一三年年底商討後,認為第二、三期涉及各種問題,包括第二、三期有大面積棕地,必須先有妥善的棕地作業重置政策去配合。房屋署於二○一四年一月向我匯報並建議先進行橫洲第一期公營房屋發展共四千個單位的建議,好處是可令我們提早興建四千個公屋單位,得以納入當時的十年公屋供應計劃內,及為免元朗區其他公營房屋發展計劃受到拖延,作為局長,我認同房屋署這個建議。

我們亦將這個建議上報由行政長官主持的「三司」會議。此後各部門按照既定的程序,將橫洲發展第一期計劃在二○一四年六月正式諮詢元朗區議會,並且在二○一五年六月,即一年後,完成改劃程序。

橫洲第二、三期的公營房屋發展,涉及共約一萬三千個單位,這一直在政府的長遠規劃內。但是有關發展需要妥善的交通和公共設施配套,以及環境影響緩解措施,更關鍵的是能否處理棕地作業的問題。這些考慮都是在規劃和發展大型項目時,我們經常要回應和處理的問題。如果我們將第一期和第二、三期一併發展,恐怕到今天我們仍然未能夠有條件去啟動在橫洲興建公營房屋的程序。

一如很多其他項目一樣,房屋署及相關政府部門的同事曾於二○一三年七月至二○一四年三月就橫洲公營房屋發展與一些地區代表進行非正式諮詢及游說。

正如我在上星期四表示,這些非正式諮詢不一定有會議紀錄。當時我是這樣說的:「我們不敢肯定在今次這個事情,究竟有沒有紀錄,或紀錄是怎樣,我都叫同事回去查一查」。現在房屋署同事在翻查資料後,確認沒有會議紀錄,但我們找到一些出席會議的同事的內部電郵,向上級匯報於非正式諮詢期間所搜集到的意見,和在工作文書中對這些會面的一些提述。

綜合這些資料,房屋署人員就橫洲項目曾作出四次的游說,簡要如下:

第一次在二○一三年七月十六日,房屋署同事與元朗區議會主席梁志祥及當區區議員鄧慶業,和屏山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曾樹和、首副主席鄧達善及代表屏山鄉的鄉議局特別議員鄧志強會面。房屋署的資料沒有提及,但事後我們近期得到確認,元朗民政事務處(民政處)同事亦有出席。會上討論到政府打算在橫洲興建一萬七千個公共房屋單位的建議。該等地區代表提出各種關注,表示反對,房屋署同事當時表示不能接受減少規模。

第二次在二○一三年九月五日,房屋署、民政處、創新科技署、香港科技園公司及「規劃及工程研究」顧問公司各代表和上述五位人士見面。會上介紹了橫洲打算建造一萬七千個公共房屋單位,以及元朗工業邨擴建。該等地區代表提出各種關注,反對兩項建議。他們認為政府只應發展第一期。

第三次(在)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房屋署及民政處同事與上述五位人士見面,就在橫洲興建四千個公共房屋單位的建議(即第一期建議)會面。我們翻查資料中沒有找到關於該次會面的更多資料。

第四次是二○一四年三月十七日,房屋署及民政處同事亦與另外兩位旁邊受到影響區域的區議員黃偉賢及鄺俊宇見面;他們支持橫洲興建約四千個公營房屋單位的建議,並且就保育樹木、增加單車泊位等事情提出意見。這是上述四次會面的一些情況。

各位,我必須強調,這些非正式諮詢及游說工作在一些影響地區的政府項目當中頗為普遍,但是這並不是、亦不會取代正式的諮詢程序。政府於二○一四年四月開始諮詢鄉事委員會及元朗區議會,這是關於第一期的發展。還有其後的城規會程序,當中包括刊憲諮詢公眾,接受及處理陳述等。

目前要推進橫洲第二、三期,我們仍然預計須要克服很多實際的困難,包括來自北面工業邨的污染、基建配套,以及如何處理棕地作業的問題。

為了壓縮規劃工序,政府現在決定在繼續研究解決棕地問題的同時,平行為第二、三期發展進行進一步技術研究,我們估計這需要約兩年時間。

最後我想強調横洲第二、三期涉及一些大型工程基礎建設的配套問題,也涉及較突出的大量棕地及污染問題。二○一四年初政府決定先推行橫洲第一期,令我們當時可以在相對較短時間內啟動各項正式諮詢程序,並在一年時間左右大致完成這些程序。如果當日堅持將橫洲第一、二、三期一併推出,恐怕到今天我們應該仍未可以啟動有關程序,亦不可能希望有四千個公營房屋單位在二○二四/二五年度內完成。

多謝各位。

 

以下是記者會的答問全文:

記者﹕想請教特首,剛才你講到你做決定的時候,其實想了解當時你有否考慮過,因為有報章引述政府內部一些文件,指不想與露天貨倉的一些持份者有直接衝突。是否有考慮過這個原因所以你才有一個這樣的決定,決定分階段發展?以及你之前說過不會有任何妥協,為何與報章引述的文件,剛才的說法有出入?另外亦想請教,在橫洲二、三期,各位局長及特首你都說,未來仍然會發展,但報章引述的文件都說,其實短至中期是難以發展。會如何克服這些困難?是否可以承諾公眾何時可以看到一萬七千個單位能齊齊整整見到﹖

行政長官﹕你最後的問題我稍後請張炳良局長回答你。你的問題其實在剛才張炳良局長的發言當中都可以找到答案,包括甚麼?張局長他聽了有關部門在二○一三年底商討之後,認為第二、三期涉及各種問題,為免其他公營房屋發展計劃受到拖延,他本人都認同房屋署的建議。直至有關建議來到我主持的三司會,我聽取這些建議後,我認同、支持這些建議,我認同、支持這個方向,向這個方向推進。同時我亦重申,這個亦是房屋局同事他們堅持的,包括剛才局長說在二○一三年九月五日我們的同事,應是一三年七月十六日房屋署同事當時向他們的游說對象表示不能夠接受減少規模,所以我們不會因為有地區人士反對我們就放棄一萬七千個建屋總目標。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或者我補充幾句。其實不單只橫洲這個發展項目,在我們很多地區的房屋項目,無論是大規模,有時規模不太大,地區的聲音很多,一些有保留、有各種關注的聲音很多,有些時候,我們到區議會正式上會時,有時反對、保留的聲音繼續存在的。從政府而言,當然我們要向社區的民眾交代,所以亦需要很正視他們所提出來的種種疑問。但最終而言,我們解決現時社會上房屋這個問題,我們認為是我們施政上最重要的一個優先考慮,所以我們會盡量平衡地區上的關注,但最終如果我們認為是有條件去做的,我們會迎難而上。在橫洲第二、三期的問題,正如我剛才發言所講,除了社區上有種種聲音之外,我們面對一個很關鍵的挑戰,便是怎樣處理大面積棕地上的作業。剛才那位記者朋友說所謂露天儲物,即英文 ‘open storage’。 ‘open storage’ 是規劃裡面一個地帶的用途表述,不是我們一般口語上說「露天擺些貨」這麼簡單,是在那個地帶有很多作業,可能有修理汽車、可能有一些環保回收業、物流、其他的行業等等,這些行業有一些有它們的經濟價值、社會價值,最終來說並不是清(理)了它們,而是重新安置它們的問題。這麼大面積的作業,我們房屋署也好,或者其他相關的政府部門,經過商討之後,認為一定有一個比較全面妥善的政策去處理,這是其中一個我們面對的(問題)。第二個我們面對的(問題),因為鄰近工業邨,那些污染的問題,在環境的限制下,我們如何去解決呢?所以,當時部門之間在二○一三年年底、十二月的時候,經過討論認為沒有條件這麼快解決到這些問題,更加遑論社區上的一些關注。

如果我們心中無底,未能夠很掌握到如何去處理這些問題的時候,我們去到正式諮詢程序的時候,去到區議會,其實都是解決不到的。所以我們認為應該要先易後難,先處理第一期,第一期的棕地面積是比較小的,用數字上來說是低過百分之二是棕地面積,所以相對是比較容易去處理。當然我們明白,任何的土地發展有時可能要收回土地,有時要處理在一些地方上的一些寮屋、其他各方面的問題,這些在過去都有這樣的項目的事例。但房屋署同事作過分析之後,覺得如果我們盡快希望有一些數字出來,我們知道社會上很焦急,如果能夠先做第一期,先有四千個單位,這對於我們面對未來十年的建屋計劃是有幫助的。所以我作為局長,我接受這樣的一個取捨。

行政長官﹕我在這裏補充一句,剛才張炳良局長講「棕土」,我們剛才發言的時候有時候用「棕地」。社會上「棕土」、「棕地」都有人用,英文是brownfield site,是一個概念來的,不是兩種東西來的,是同一個東西。

記者:想問問,其實特首堅持沒有向鄉紳妥協,但其實文件都顯示其實是因為他們反對,甚至你今日都承認了是因為運房局的匯報,是因為他們的反對而縮減規模,而餘下的一萬三千個單位其實現在都沒有期,其實是否變相餘下的單位是名存實亡,即是之前的說法是否「講大話」?另外想問問,其實特首要做一個公營房屋規劃的一個小組主席,為甚麼?這件事是否比較罕有?以往有沒有做過?為甚麼特別皇后山和橫洲這個計劃要出動特首去做這個工作小組?其實是否如報道所說是涉及一些鄉紳的利益,甚至是附近一些私人發展商,例如新世界他們在附近亦申請興建單位,是否因為有關係所以要出動你去做這個工作小組主席?多謝。

行政長官:完全不是。房屋問題是困擾香港社會多年的問題,房屋短缺是因為土地短缺。而本屆特區政府四個施政重點──房屋、扶貧、安老、環境,第一個就是房屋問題。而社會大眾大多數人多年以來,在我上任前就非常關注香港樓價高、租金高,而且上升勢頭不斷的問題。所以我在過去四年經常向大家說,我很感謝我們各個部門的同事迎難而上,他們真的做到前仆後繼去爭取改劃土地,因此,甚至在社會上有些人批評我們說我們「盲搶地」。我們爭取更多的建屋土地興建公營房屋,興建私人房屋,問題是甚麼呢?為了解決大家住屋的難題。

如果我們要去迴避某些人士或某些界別利益的話,今日大家看不到,當亞太地區主要房地產市場樓價升了百分之五的同時,香港下跌了百分之八。我們增加土地供應,令到樓價下跌、租金下跌,會否有人不喜歡我本人呢?大家心中有數。所以我們迎難而上,我們為全社會做事,我們不會因為某些界別的利益,對我們增加土地供應、增加樓房供應有意見,我們就不去做。所以我們確實是本着一個很堅強的意志去為社會做事。

香港很多問題,無論是現在舖租貴、寫字樓租金高、大家住的情況不好、醫院很擠迫,說到底都是土地短缺問題,所以我十分重視香港的土地供應。而這兩個項目,皇后山在北區,橫洲在元朗,這兩個項目全部都是用來建公營房屋,包括出租公屋、包括居屋,就是為了解決基層上樓、中產置業的問題。

如果說橫洲這個問題,我因為一些鄉事的利益或一些周邊土地的地產商利益,過去四年大家不會看到我們在土地問題上做了那麼多工作。而皇后山是在同一個工作小組裏的一個項目,皇后山是甚麼呢?過去是一個軍營,完全沒有一個鄉事問題在內,亦沒有旁邊甚麼地產商的利益在內。我把皇后山和橫洲放在一起,在一個工作小組裏和大家同事一起努力去解決問題做事,為甚麼?

剛才發言時其實也說過,兩萬多個單位!這類土地,這麼大面積,我們可以解決到規劃問題。一塊地可以有萬多個單位來幫助萬多個家庭,我認為我應該有這樣的擔當去做。我們如果可以解決到這兩塊地的發展問題,我認為我們始終會解決。香港住屋短缺問題會有紓緩;解決不到,香港的住屋問題會繼續惡化。這個就是我們的初衷。

大家看橫洲、看皇后山。大家可以看在過去四年,特區政府在土地房屋問題上所作的努力這個大背景,大家就會得到一個清晰的、正確的信息。

署理發展局局長:或者我解釋一下關於土地規劃方面的工作。就橫洲的規劃,當我們檢討土地用途的時候,會考慮不同的規劃因素。現時橫洲主要是一些荒廢農地,有一部分是常耕農地,有部分是有植被的土地,但亦有很大部分是寮屋和臨時構築物。露天倉庫則沿朗屏路及福喜路一帶,現時有不同的作業,包括停車場、修車場、物流運作和環保回收的工業。

在規劃橫洲用地範圍的時候,我們考慮到這個地段臨近元朗新市鎮,主要是棕地作業、寮屋和臨時構築物,地勢亦相對平坦,所以適合作為大型公營房屋的規劃。當然,在規劃的過程中,我們要避免有生態價值的土地,同時亦要撇除三條村,即是永寧村、鳳池村和水田村的村界,這就是我們如何在規劃的角度去定橫洲公營房屋發展的範圍。

剛才你提到在橫洲公營房屋用地的旁邊有一個規劃申請,將「綠化地帶」改劃為「住宅地帶」,所處的地方位於村界範圍內,所以之前規劃署物色的橫洲用地並沒有包括該些土地。這些地段主要在村界範圍裏,一般不會包括在發展用地內。

記者:想問司長,剛才特首和局長都有提到,為何四次摸底或游說工作都只是見了建制派和一些鄉事便決定將計劃縮水,這不是妥協或屈服又是甚麼?另外就是,日前市民都很關心為何曾司長會發一個聲明去反對特首的一些說法。外界關注你們兩位是否各自打算競選特首而內訌或不妥。曾司長你剛才說你永遠都是agree with你的老闆,但為何你又要發聲明當晚澄清或反對他的說法呢?可否解釋一下?

財政司司長:我想第一部分問題應該是Anthony(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答,或許我答你第二部分問題。我答的問題是沒有反對特首的聲明。我是(被)問及兩個很簡單的問題。第一,我是否專責小組的成員?我說「我是專責小組成員,但我沒有去那個會,因為我不在香港」。第二個問題就是,是否這個督導委員會作出決定?我就是答,「不是督導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你覺得這個是和特首的聲明是有反調嗎?我覺得這個想法有少少奇怪。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關於那四次與一些地區的代表(的游說),不是四次與同一批人的,有三次是,但是我們要明白,我們的定位不是與鄉事。我們通常政府部門做一些地區上非正式的諮詢、游說工作,因為這差不多在地區上,很多區議會期望我們上會前先作些接觸,這是很多影響到地區的項目,都會有這個情況。那麼怎樣去定見甚麼人呢?通常是區議會主席,有些區議會可能是屬下的一些委員會,譬如交通,有交通及運輸委員會,那可能也會見T&T Committee的主席。在鄉郊地方,是當區的鄉事委員會的主席。所以你要看剛才我所說,遲些有正式文本出來時大家知道,每一位都有一個身份,不是隨便去揀選的。第四次及第三次(游說)就是我們上會前,即上區議會前,說第一期發展是說四千個單位,第三次都是說四千個單位。第四次(游說),我們的同事亦有與在那個發展的地區鄰近的區議會區域的兩位區議員,黃偉賢議員和鄺俊宇區議員(見面),兩位都是民主派的議員。

記者﹕有幾個問題想繼續追問。第一,其實第一期的發展,同樣我們現在見到有些村民反對,但是其實政府好像在整個過程中完全沒有問過他們的意見,就立刻同意了四千個。為何第二、三期有人反對便立刻延遲?而第一期有人反對,你們是不知道所以硬着「去馬」,還是甚麼原因﹖第二個問題是,區議會其實我們現在所知道,是沒有收到一個資訊指第二、三期是會發展,我們譬如從梁志祥議員那邊聽到他們是不知道,即是政府沒有向他們說有第二、第三期。其實是不是「呃住先」,等他們同意了第一期便「上馬」先?第二、三期你們不打算向他們說,之後就不知怎樣再做?第三,想問特首,因為我們根據資料知道,新世界其實那幅地,即是準備向城規會申請轉用途那幅地,其實在九十年代已買下,最近才申請轉用途,不知與橫洲事件是否有關。其實你自己是否知道新世界其實擁有該幅地?你是否知道這件事?以及這與你chair的那個Taskforce有否關係﹖

行政長官﹕簡單答你最後問題,不知道。請張炳良局長答你前面的問題。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你有兩個問題。我先答第二個問題,亦即為何我們沒有提到二、三期的發展?在我們交給元朗區議會的文件,說到正式諮詢的階段,我們很清楚說橫洲第一期,假如沒有了二、三期的話,不應該說橫洲第一期。文件裡面亦有提及餘下的部分,我們還需要再進一步去探討、去研究。如果在政府部門裡面都未能就二、三期在發展上具體地如何處理,我們貿然上會也是無可能的。所以無提及二、三期如何做,的確是無提及,這是我們部門正常的操作。

至於你第一個問題說,第一期都影響到一些居民,為何不諮詢他們?其實有諮詢他們,因為到了正式的法定程序,當我們提出來的時候,根據城規的程序,亦都有刊憲的公眾諮詢,事實上,城規會(城市規劃委員會)亦收到一定數量的陳述,包括一些反對意見,是完全透明公開地去做的。可能你的疑問我稍後請署長/常秘再補補少少;亦即是說,當房屋署提出建議給我,作為局長,先進行第一期發展,他們是否有其他考慮?看一看他是否有甚麼補充?

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正如剛才局長都強調過,在非正式諮詢時得到的意見,我們是重視的,但不能取代我們部門自己要作的一個分析,然後看看怎樣應對得到的意見,亦都不能取代應有的正式的諮詢。譬如剛才說到的第一期,當我們釐定好方案後,我們會進行各個諮詢程序。先到鄉事委員會作正式諮詢,相關文件及討論內容是大家可以看到的。跟着到元朗區議會,同樣有文件、有公開的討論。跟着的改劃涉及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城規會有法定的程序,我看過一些記錄,收到很多反對書。在城規會的會議上,大家公開討論,見到他們傾了些甚麼。

另外,還有一個程序,要刋憲修改一些道路。雖然我們說橫洲第一期可以比較快做,但仍然要做些道路,這些道路的規劃過程刋憲後亦收到一些反對書,政府仍在處理中,道路的修改程序仍未完。所以,我們必然不會繞過在法定上和習慣上的很多程序,亦會透過這些程序,讓居民大家知道我們提議些甚麼,各方面有何意見和我們有何分析。

記者:想問特首,你是這個專責小組主席,早前特首辦都說過你每個星期都開一些跨部門會議,正處理二、三十個土地發展項目。其實是否每一個跨部門會議你都是主席?而是否因為一些涉及很多棕地和地區人士的利益,所以你才會介入今次這個小組做主席?第二條問題,是想問一問張局長的。就是想問問上星期四,你見兩位候任議員時說不肯定是否有一些會議記錄。其實,到今日,行政長官和你都說了很多關於那些會議的一些詳情。其實當日是否有一些誤導成份,是否「講大話」?另外,想一起問曾司長,就是想問星期一的時候,行政長官說具體是由你的督導委員會負責,你會否覺得他是想卸責給你?

行政長官:簡單回答你的問題,就是「不是」。請張炳良局長。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很多謝你給我機會去申冤,我被人指控我誤導等等,我想說一說,本來不應該公開說的,在我和陳茂波局長見兩位候任立法會議員的時候,最初朱凱廸候任議員問我,他說你做這些「摸底」,你當然說得出人、地、時。我大抵上的回應,我也沒有這樣一個會議記錄,但我憑記憶,因為不是太久之前,我說當然知道見過什麼人了,否則我們同事怎能去歸納意見呢?但有沒有一個正式的會議記錄,我說我不敢肯定,當時坐在我旁邊,我的左手邊是房屋署副署長馮宜萱女士,我就問一句,她叫Ada,我問Ada,有沒有什麼補充?有沒有?Ada說要回去check check。所以我當時便說我真的不知道有沒有,不敢肯定。如果我都不知道有沒有時,而我說有或沒有,便是誤導了。我後來見記者的時候,我剛才發言的時候讀的那些是我特地找回我當天見記者那份稿我是怎樣說的,當時我說就是未必一定有,我不知道就橫洲這一件事有沒有記錄,或者有記錄,是什麼記錄,我們要回去check。現在我們check出來,的確是沒有一個所謂會議記錄,我們現在說見面四次,日子及見過什麼人,全都是從同事的電郵,或者是一些匯報的文件裏面提及,有些詳盡一點,有些沒有那個詳盡,這樣展示出來。

財政司司長:我不知道為甚麼你會有這樣印象,即是你剛才問的那個問題。其實在專責小組未要求我去作出跟進前,其實就着橫洲這方面,我們已經開始了有些工作,所以剛才我告訴你,其實我們這個小組由二○一○年已經開始,開始了一段時間。就着這些事情,我們亦都做了不少工作。專責小組要求我們再跟進時,我們會繼續很積極地去跟進這件事,亦不時聽到有些進度報告等等,我們亦會繼續做好這件事。

行政長官:回答最後一個問題了,我去機場。

橫洲這件事,當橫洲和皇后山,今日沒有人說皇后山,皇后山都有很多困難。橫洲這件事或者都是一個幾好的機會,向社會展示一下我們做事的決心和我們碰到的一些困難。這亦是為何我過去很多時候,有機會見到傳媒朋友的時候,或者在其他場合,說起我們最新的土地供應、樓房供應,我們說我們現時在建的私人樓,亦即是未來三至四年可以落成的私人樓的數目又創新高,有九萬三千個單位,我接着說的一句是甚麼?我說很感謝各個有關部門的同事,包括公務員同事的辛勞。大家通過橫洲這件事,大家可以看到我們有各個方面的考慮,有阻力、有困難。我過去都很多時候公開呼籲,希望社會各界、地區人士能夠乃念我們房屋問題的嚴重性,尤其是對基層市民的影響,很多人現時仍然住在劏房等等,希望大家支持、配合政府的工作。我真的要感謝政府的同事,無論公營房屋、私營房屋,我們做出來的成績粒粒皆辛苦。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By 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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