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為什麼商界反對強積金對冲機制

2015-10-03 15:26:56
蘇蘭斯

2015 年起於「香港輕新聞」開博評論時事。
2019 年成為香港電台一台「講東講西」節目招才計劃「才雋」,「哈林奭失眠」主持,在後不惑之年在多媒體界開展 Slasher 事業。
正職於航運物流公司總部,曾派駐國內工作五年,有豐富的商業機構管理經驗。善用案例類比,數據作理性持平分析。
香港中文大學會計學士、香港公開大學電子商貿碩士、美國麻省理工(MIT)供應鏈管理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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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檢討強積金對冲機制成為熱門話題,正所謂知己知彼,那麼商界的反對理據是什麼呢?

在現時香港法例下,僱主對僱員年資產生的或然負債主要是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實行強積金時僱主供款其實是這兩項的定期撥備,並没有真正增加僱主的成本。而僱主的供款部分在現基制下亦不應當成退休保障,因為那些其實是僱主為僱員年資所作的撥備。

如果立即取消機制,基本上所有僱主需要為現職所有員工的年資重新撥備。留意這不單是增加將來的成本,而且同時增加之前的成本,對僱主來説非常不公平,因為之前的定價並未反映這些成本。

現在商界建議由政府全數為之前及將來的僱主供款埋單當然是獅子開大口,但完全不補償或沒有過渡安排亦不能為商界所接受。而且平均年資愈低受取消對冲安排影響愈少,政策不當會引發不公平競爭環境又或令一些聰明人想盡辦法減少公司的平均年資,亦非打工仔之福。

下次再從僱員角度看取消對冲安排。

By 2015-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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