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執法全程錄影減無謂口舌衝突

2017-05-05 15:23:56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展示警員隨身攝錄機。 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展示警員隨身攝錄機。

 

 

【香港輕新聞】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今日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介紹警方為所有前線警員配備隨身攝錄機的計劃。李家超表示,隨身攝錄機可以準確客觀紀錄事件,對警方和當事人都有好處,而且隨身攝錄機有助減少過激行為,紓緩現場氣氛,過去經驗顯示,約九成個案當事人會停止對抗言行,減少衝突場面,成效顯著。

田北辰指有攝錄機警民或能達至大和解

議員田北辰表示支持,認為有助紓緩警民衝突,甚至可能達致「大和解」,毋須就辱警罪立法;民建聯李慧琼認為計劃太慢。公民黨楊岳橋擔心,部分片段可能在審訊過程中對辯方有利,可能被警方刪除;香港眾志羅冠聰擔心影片會否被濫用。李家超指,警方有措施防止影片被濫用,影片亦會保存至少三十一日後,才會被刪除,如果當事人希望索取片段,也可以透過私隱條例或公開資料守則提出要求。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7-05-05

手機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