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眾號及微博禁發布新聞訊息

2017-05-26 18:02:53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下月一日開始,透過微信公眾號及微博這類社交網絡及通訊程式發布新聞訊息、評論及具新聞性的直播都要受規管,必須先申請許可。 下月一日開始,透過微信公眾號及微博這類社交網絡及通訊程式發布新聞訊息、評論及直播都要受規管,必須先申請許可。

 

【香港輕新聞】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出新規定,下月一日開始,透過微信公眾號及微博這類社交網絡及通訊程式發布新聞訊息、評論及具新聞性的直播都要受規管,必須先申請許可。

新聞單位負責人必須為中國公民

若發布新聞,涉及自行編採必須要是國家批准的新聞單位或國家宣傳部門。而新聞訊息服務提供者規定要是境內合資格法人,主要負責人必須為中國公民,發布轉載亦要標明來源。

學者料會會引起很多爭議

傳媒大學媒體法規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丹林認為,今次是比較嚴格的規定,當局日後要刪除一些敏感訊息甚至封鎖帳號,將會更有法有據。而如何界定新聞訊息服務提供者的資格,他相信日後會引起很多爭議。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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