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政局長何志平 涉行賄及洗黑錢 紐約被捕

2017-11-21 09:52:13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在紐約被捕。

【香港輕新聞】本港前民政事務局局長、現任香港中華能源基金會秘書長何志平,與前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被美國指控涉嫌行賄及洗黑錢,已在紐約被拘捕及落案,若果被裁定罪成,最高可判監二十年。

被指代中資能源公司行賄乍得總統

美國紐約檢察官指,先在上周五拘捕61歲的加迪奧,再於周六拘捕68歲的何志平。由起訴書顯示,案件由聯邦調查局(FBI)、國土安全部、稅務局及司法部聯合調查,截取多封電子郵件。

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

起訴書指,2014年10月,何志平在紐約和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會面時,以慈善捐款形式向乍得總統伊德里斯・代比(Idriss Deby)提供200萬美元賄賂,以換取乍得的石油開採權。其後通過紐約的銀行,向加迪奧的諮詢公司提供40萬美元。

烏干達前外長庫泰薩(Sam K. Kutesa)

同時,控罪又指在2016年初,何志平通過曾擔任聯合國大會主席的烏干達外長庫泰薩(Sam K. Kutesa),以捐款贊助烏干達總統連任名義,向庫泰薩指定戶口提供50萬美元賄款,以換取未來在烏干達的商業和能源合作機會。

兩次的匯款都通過紐約的銀行進行,檢控部門指,他們被控洗黑錢及違反《海外反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由於這次國際賄賂案觸及美國金融系統,認為有權在美國聯邦法院提出起訴。

聯邦調查局紐約分局助理局長William Sweeney Jr表示:「被捕人士以美國銀行系統匯款,遂令事件曝光。」而國土安全部探員梅倫德斯指出,涉案人士把賄款喬裝成捐款,目的是謀求商業利益。美國署理助理司法部長布蘭科(Kenneth A. Blanco)批評,兩人的貪污賄賂行為損害美國經濟,及破壞公眾對自由市場的信心。

起訴書還原:何志平涉嫌行賄時序

長達54頁的起訴書並沒有提及涉案的非政府組織,及其背後中國企業的名稱,但就清楚列出何志平涉行賄的經過,當中包括他如何接觸乍得總統、電郵聯絡的內容、在何時匯款等等仔細情節。

  • 2014年9月30日,何志平透過電郵聯絡一名認識前塞內加爾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 的中間人,該人透露加迪奧將於10月12日一名「大人物」會面,並指如該名「大人物」同意,何志平也能出席。(起訴書第十六至十七頁)
  • 2014年10月,前塞內加爾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 與乍得總統會面,並提及何志平提議可為總統提供「秘密財政支持」。(起訴書第十八頁)
  • 2014年10月19日,何志平與前烏干達外長、時任聯合國大會主席薩姆・庫泰薩(Sam Kutesa)在位於紐約的聯合國總部進行會面。(起訴書第三頁)
  •  2014年11月11日,何志平和一間中國能源公司的代表與乍得總統進行會面,長達兩小時。(起訴書第廿三頁)
  •  2014年11月19日,加迪奧透過電郵建議何志平以「不錯的經濟報酬(nice financial package)」向乍得總統作「回報(reward)」。(起訴書第三頁)
  •  2015年1月,何志平以一間中國能源公司的名義,向乍得總統提供200萬美元作「慈善用途」。(美國檢察院指,這實際是作行賄用途:該間中國能源公司毋須跟其他國家競爭,可在部分地點單獨開採石油。)(起訴書第三、十五頁)
  •  2015年2月,加迪奧向何志平要求額外補償,並指自己應該獲得乍得總統所收到的2百萬「禮物」中的百分之二十五。(起訴書第三十、三十一頁)
  •  2015年3月及7月,何志平先後兩次由香港經紐約一間銀行匯款20萬美元(即共40萬美元),到一個由加迪奧持有的杜拜戶口。(起訴書第三十二、三十五頁)
  •  2015年8月2日,前烏干達外長、時任聯合國大會主席薩姆・庫泰薩(Sam Kutesa),委任涉事能源公司的主席為自己的「榮譽顧問(Honorary Advisor)」。(起訴書第四十二頁)
  • 2016年5月6日,何志平由香港公司的戶口經紐約把50萬美元,匯款至一個由烏干達前外長薩姆・庫泰薩(Sam Kutesa)持有的戶口,指是以「捐款」的形式作支持總統穆塞韋尼(Yoweri Museveni)競逐連任。(起訴書第四十七頁)
  • 2017年11月17日及18日,加迪奧及何志平於紐約被捕,並11月20日提堂後還押候審。

外交部:不掌握具體情況

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陸慷於21日表示,注意到有關報道,但現時並未掌握具體情況。陸慷強調,中方一向鼓勵中國企業在國外合法經營。

傍晚,香港中華能源基金會發表聲明,否認相關指控:

基金會作為一家非營利性機構,嚴格遵照各國關於非政府,非營利組織的法律法規開展相關活動,不存在相關報導中涉及的商業利益行為,也沒有授權何志平先生及其他任何個人開展此類商業行為。

香港中華能源基金會是聯合國特別諮商NGO

起訴書未提及涉及的機構,但不少傳媒均估計,相關的智庫機構為何志平擔任秘書長的香港中華能源基金會(前稱中華能源基金委員會),據官網介紹:香港中華能源基金會是由中國華信全資設立的非公募基金,在香港註冊。是非營利、非政府組織的國際智庫。

該組織致力於從事全球氣候變化與環境經濟、國際合作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開展世界文明論壇,探討共同倫理。同時開展能源與文化公共外交,促進國際交流合作與公益事業,被聯合國批准為特別諮商地位非政府組織,並在聯合國設立「UN-CEFC能源可持續發展資助大獎」計劃。

香港中華能源基金會在美國十分活躍。圖為該會在華盛頓舉行晚會。

該會主要開展以下方面活動:

  • 開展能源戰略與政策、氣候變化與環境經濟研究,建立能源數據庫,為能源、環境發展等建言獻策;
  • 支持新能源開發,資助能源技術研發,推動能源事業發展;
  • 多渠道組織和開展能源外交,創設能源合作平台,推動全球能源合作;
  • 開展國際合作與可持續發展研究,組織文化、學術交流活動,增進了解,建立互信,實現合作共贏。

由內地能源及金融企業中國華信成立

香港中華能源基金會是由內地能源及金融企業中國華信成立,公司網頁顯示,集團前年收購乍得三幅油田股權,該委員會辦公室位於灣仔會展辦公大樓。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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