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現轉機 加法院﹕當局要提出更多證據

2019-12-11 12:36:56
諾文

香港輕新聞編輯

孟晚舟律師團首次贏得加拿大法庭的訴訟。(網絡圖片)

【香港輕新聞】華為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因涉嫌違反美國伊朗制裁令與欺詐銀行,在美國司法部引渡要求下,去年12月遭加拿大拘捕,引發司法周旋。加拿大法院10日公布一項裁決,批准孟晚舟律師團所提出的要求,加拿大當局得公開更多有關孟晚舟去年在溫哥華機場被拘留、搜查和審訊的證據及文件,孟晚舟律師團首次贏得加拿大法庭的訴訟。

法院同意孟晚舟律師觀點

《路透社》11日報道,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副首席法官希瑟·福爾摩斯(Heather Holmes)表示,同意孟晚舟法律團隊的觀點,認為他們的主張具有「現實的意義」,加拿大政府取得孟晚舟遭拘捕的文件與證據有限,使加國政府非法取得孟晚舟手機資料的論點難以詮釋。

現年47歲華為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加拿大應美國的要求於2018年12月1日在溫哥華國際機場將其拘捕,被指控涉嫌犯有銀行欺詐罪,以及控誤導銀行關於華為在伊朗的業務,而孟晚舟堅持自己是無辜的。在孟晚舟被捕之前,曾接受加拿大移民當局訊問,孟晚舟的律師已要求政府移交有關她被捕的更多文件。當時孟晚舟律師團認為,若找到證據證明加拿大官員濫用職權,引渡程序就應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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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

根據法院的裁決,孟晚舟律師團將可以獲得更多當時拘捕文件,包括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相關會議或電話相關紀錄,檢視加美兩國是如何協調下執行當時的逮捕行動。福爾摩斯在在裁決中寫道,發現檢方所提供的證據存在「明顯空白」,並舉例說明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做出「簡單的錯誤」;而加拿大皇家騎警(RCMP)涉嫌違反法律,如要求孟晚舟出示密碼。

福爾摩斯指,檢方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以說明加拿大皇家騎警不當地將孟晚舟電子設備的序列號和其他標識發送予美國聯邦調查局;而其所提供證據有缺遺,引發事件產生更大的問題。是次裁決並未要求披露相關文件及證據,檢方主張其特權對有關證據及文件保密,而孟晚舟則可在法庭上對此提出異議,加拿大聯邦司法部和華為均未就事件發表回應。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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