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投訴港台以「還擊」形容市民向警察掟水樽

2019-12-24 15:53:07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警方投訴港台以「還擊」字眼報道示威者向警員掟水樽的行為。

 

【香港輕新聞】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去信廣播處處長梁家榮,指香港電台昨日(23日)晨早新聞時段中,有關星期日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行集會報道,所用的字眼與事實不符,會誤導聽眾,認為報道會加深大眾對警隊的誤會,信件點名批評香港電台一則報道的用字與事實不符,認為會誤導聽眾,又指有關報道會加深大眾對警隊的誤會,「實非負責任的做法」。

信中認為港台報道字眼與事實不符

警隊官方網頁上載該封由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昨日(23日)發予廣播處處長的信函,文中指港台昨日晨早新聞時段報道有關22日愛丁堡廣場集會,「當中所用的字眼與事實不符,故特此作出澄清」。信中引述港台報道指,大會堂對出旗杆的五星旗被人擲在地上,其後數名防暴警察進入廣場,演變為警民衝突,集會提早結束,「混亂期間,警察多次使用警棍、胡椒噴霧,及舉起過手槍,有在場的人掟水樽等物品還擊,亦有人衝向警察。」

警察公共關係科將投訴信上載到警方官網。

警方指警員拾起國旗時遭到襲擊

警方澄清指,集會期間有人違法拆下旗杆上的五星旗並擲在地上,警方才上前將國旗拾起免受破壞,惟此際有人襲擊警察,並企圖救走在現場襲警被捕的一名男子,現場一片混亂,警察才需使用最低武力控制場面。

不滿「還擊」兩字令人誤會是警方先用武力

警方續指,港台的新聞報道指在場人士「還擊」,會令聽眾誤會是警方主動使用武力,強調若沒有人犯法,沒有人使用暴力,警方絕對沒有必要使用武力,批評港台的報道「會加深大眾對警隊的誤會,實非負責任的做法」,希望港台的報道能以事實為基礎,「此亦為一個負責任傳媒應有之義」。

港台回應指「還擊」的用字屬事實描述

港台發言人回應指,報道中有關「還擊」的用字,屬事實描述,無意指涉任何一方主動使用武力的含意,對於警方的不合理指控表示遺憾。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TMKavnd4zU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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