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正式簽署《台北法案》成為美國法律

2020-03-27 11:30:43
諾文

香港輕新聞編輯

美國聯邦眾議院3月4日以415票贊成,無反對票下通過《台北法案》法案(維基百科圖片)

【香港輕新聞】美國總統特朗普正式簽署《台北法案》,繼《台灣旅行法》後,成為另一以「台灣」命名的美國法律。聯邦眾議院3月4日以415票贊成,無反對票下通過《台北法案》,要求美國行政部門協助台灣鞏固邦交、參與國際組織並增強雙方經貿關係。

法案獲眾議院高票通過

美國總統特朗普26日正式簽署《台北法案》,繼《台灣旅行法》後,成為另一以「台灣」命名的美國法律。《台北法案》全名為「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案」(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Act,簡稱為TAIPEI Act),最早是由共和黨籍參議員賈德納(Cory Gardner)、盧比歐(Marco Rubio)等4位友台參議員於2018年9月共同提出,法案當時未能排上參議院外交委員會議程。

2009年5月23日,賈德納等4位跨黨派參議員再次在參議院提出「台北法案」,相較於2018年版本,該次版本不只有協助台灣鞏固邦交的計劃,更加入包括支持台灣參與國際組織及增強美台雙邊經貿關係的條文,其重點仍圍繞在台灣經貿發展、國際參與及外交關係。

是次表決的眾議院法案,是早前經參議院通過後的修正版本,法案共有5個章節(section),以下為法案重點摘要﹕

美台互為重要經貿夥伴

法案第3節指出,「國會意見」(sense of Congress)認為,美台雙方已建立強韌經濟夥伴關係,美國目前是台灣第2大貿易夥伴,台灣則是美國第11大貿易夥伴及重要農產品出口地。法案表示,強健的美台經濟關係一直帶來正面影響,包含刺激經濟成長及為雙方人民創造工作機會。

法案敦促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應與美國國會協商,尋求機會進一步增強美台雙邊經貿關係。

美以行動支持參與國際

法案第4節指出,美方應在適當情況下,支持台灣成為所有不以主權國家為參與資格的國際組織會員,並在其他適當組織中取得觀察員身分。

此外,法案呼籲美國行政部門應指示美方在上述組織中的代表,透過「美國意見的表達、投票及影響力」,支持台灣取得會員或觀察員身分。法案也敦促美國總統或其指派代表,應在領袖高峰會、美中全面經濟對話等任何與中國的雙邊互動中,支持台灣取得上述組織會員或觀察員身分。

呼籲建立外交賞罰制度

法案第5節指出,「國會意見」認為,美國行政部門應支持台灣強化其正式外交關係,以及與印太區域和世界其他地區國家的夥伴關係。

為了達成這項目的,法案呼籲美國行政部門在適當情況並符合美國利益下,對於明顯增強、強化或「升級」(upgrade)與台灣關係的國家,應考慮增加與該國的經濟、安全及外交接觸。反之,對於採取嚴重或重大行動對台灣安全或繁榮造成傷害的國家,美方應考慮「改變」(alter)與該國的經濟、安全及外交接觸。

法案也要求美國國務卿在法案生效後1年內,並連續5年時間,每年針對符合上述情況所採取的作為,向適當國會委員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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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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