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通過授權常委會制定《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2020-05-28 16:05:22
諾文

香港輕新聞編輯

人大28日通過授權人大常委會制定《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香港輕新聞】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28日下午三時於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表決有關「港區國安法」的決定草案,該草案以2,878票贊成、1票反對、6票棄權獲通過。全國人大授權人大常委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

授權常委會制定法律及機制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28日下午三時於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表決《全國人大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以2,878票贊成、1票反對、6票棄權,通過草案授權人大常委會制定具體法律及執行機制。該決定草案的內容,是要求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

維護香港長治久安繁榮穩定

全國人大委員長栗戰書表示,將依法制定相關國安法規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維護香港長治久安及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事」行穩致遠;人大常委會完成制定工作後,會將相關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再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布實施。中央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機關,可以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區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職責,特區行政長官要定期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人大常委會會議一般每兩個月舉行一次,預料相關法律最快可於8月公布實施。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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