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法律專家就香港國家安全立法二十問答疑

2020-05-23 08:00:40

【香港輕新聞】有官方背景的法律專家組織「香港邁向明天」關注組製作了「法律專家香港國家安全立法釋疑20問」小冊子,為香港國家安全立法降溫並解釋疑慮。以下是全文:

法律專家就香港國家安全立法二十問答疑

前言

致每一位熱愛香港的你:

我們是一群忠誠於國家、鍾情於香港的普通人,和你一樣,生活在這個城市,時常鼓舞,有時擔憂,但心裏始終有一團熱愛之火。我們都深信,「一國兩制」是彼此最大的公約數,也是前路最好的安排。

不料去年,香港陷入了急速下沉的漩渦,暴力、拉布、私了、撕裂,陰影在城市上空揮之不去。你深陷其中,無力自拔。你一定也在想,我們真的準備好要失去它了嗎,接下來點行呢?

外面的精彩縱有千萬種,歸途的指示牌只有一個:這就是家的方向。在這個充滿變幻、動蕩、角力的世界,國家是我們別無選擇的依靠。

正值全國人大決定就香港國家安全立法之際,我們第一時間邀請一批法律專家答疑。他們都是權威人士,你所關心的問題,立法有沒有影響到自己生活,會不會限制自由,等等,他們也很關注,給出了專業意見。

他們的回答沒有誇張,沒有誤導,就為了在這個信息混雜的時代,給你提供本應聽到的真實聲音。

不帶偏見,就不會有恐懼,不會被敵意和仇恨蒙蔽。因為,選擇自我蒙蔽可以驅使夜晚的躁動,但絕不會帶來明天。

香港不能沉淪,因為這裏有你我的生活,有我們在太平山俯瞰時最喜歡的燈火。而我們,和你一起並肩,祝願香港邁向明天。

香港邁向明天關注組

2020年5月22日

 

1.中央直接就國安立法是否改變了「一國兩制」方針?

答:中央就香港國家安全立法不是改變了「一國兩制」方針,而恰恰是為了對「一國兩制」的制度加固。

自非法「佔中」和「修例風波」以來,香港反對派勾連外部勢力屢屢突破底線,作出種種暴力違法行為,令香港陷入極度動蕩之中,令國家安全受到嚴重威脅,令香港這「一制」面臨脫軌。這一小撮人的所作所為再不及時得到制止,絕大多數香港市民的利益和福祉就會被綁架,香港和「一國兩制」的前途就會被葬送。

現在中央及時就國家安全立法,正是為了把香港這「一制」拉回正軌,讓「一國兩制」重新正常運轉,才能夠解決經濟民生等深層次矛盾問題,才能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香港市民才能有更美好的生活。

 

2.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就維護國家安全問題作出決定並立法是否抵觸基本法?

答:決定和立法不存在抵觸基本法的問題。

國家安全本就屬於中央事權,其範圍包括許多方面,如公共衞生安全、經濟安全、政治安全等。基本法起草時通過第23條授權特區就7類危害安全的行為進行立法,但國家仍然擁有根據實際情況就國家安全進行立法的權力,以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3.全國人大就維護國家安全問題作出有關決定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答:有關決定的法律依據是憲法和基本法。

憲法第31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第62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

全國人大對香港基本法的實施還負有監督權。

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特別行政區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全國人大完全有權依法就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4.全國人大為什麼選擇現在就維護國家安全問題作出決定?

答:因為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法律漏洞和現實風險十分突出,十分緊迫。

去年6月以來,「港獨」組織和激進分離勢力活動日益猖獗,暴力活動不斷升級,已發展到恐怖襲擊的邊緣。加上國際環境越來越複雜,外部勢力深度干預香港事務,充分暴露了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法律漏洞和現實風險。

鑒於香港回歸將近23年都沒完成23條立法,國家不能眼睜睜看着各種分裂國家、顛覆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的活動在香港肆無忌憚地發生而坐視不理,放任不管,所以全國人大不得不主動出手,別無他選。

 

5.為什麼只就「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等四類行為和活動進行立法?

答:是因為立法只針對極少數人,解決最嚴重、最突出的風險。

在香港尚未根據基本法的授權完成23條立法的情況下,鑒於這四種行為和活動是香港當前面臨的危害國家安全最嚴重、最突出的風險,為害最烈,全國人大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針對這四種行為和活動儘快進行立法,是為了懲治極少數嚴重犯罪行為,是為了保護廣大香港市民。

絕大多數香港市民都是遵紀守法的,是不會參與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這幾種行為或活動的。

 

6.為什麼全國人大決定將「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納入國家安全犯罪的範疇?

答:因為國際安全環境和香港當前社會形勢發生了新變化。

「9·11」事件之後,暴力恐怖主義在世界不同地區爆發、蔓延,恐怖主義變成各國共同的敵人。再加上去年修例風波發生以來,「港獨」分子、激進分離勢力和反對派的暴力違法活動不斷升級,包括接連出現恐怖分子常用的TATP烈性炸藥案,說明香港已經出現了恐怖主義的苗頭。有必要將「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單列納入國家安全犯罪的範疇,以維護香港的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護香港市民的人身財產安全。

 

7.國安立法是否損害香港居民的遊行、示威、新聞、言論等基本權利和自由?

答:國安立法不會損害香港居民的各項基本權利和自由。

國家安全立法只約束四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針對的是極少數人,不會影響香港市民正常享有和行使法定的各項權利和自由。香港居民的集會、遊行、示威、新聞、言論等基本權利依然受到《基本法》和香港相關法律的保障。

香港居民在行使這些權利時,例如參加「六四集會」,只要不實施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行為,就無需擔心觸犯國家安全法律。

 

8.今後,香港居民討論時事、學術交流、出國旅行、移民,以及開展經貿、宗教、文化、體育等對外交往活動是否會受到影響?

答: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都不會受到限制。

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的言論自由,討論時事、批評政府、學術交流不會受影響;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出入境自由,出外旅行、移民以及開展正常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完全不受影響。

不論是全國人大立法維護涉港國家安全,還是本港開展「23條」立法,所有法律賦予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均不會被削弱。

 

9.香港居民使用社交媒體會否受到制約?

答:正常使用社交媒體和通訊工具完全不受影響。

香港市民可以如常使用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等社交媒體和通訊工具,通信自由、言論自由等權利完全可以得到保障。

國安立法只針對極少數人和少數幾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活動,不會針對大多數公眾。

 

10.為什麼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安立法不會影響香港大多數人的日常生活?

答:國安立法完全不會影響絕大多數人的日常生活。

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立法主要針對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這四種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組織實施上述行為的極少數人。

只有國家安全得到維護,香港社會才能保持穩定安寧,廣大香港市民才能充分享受各項權利和自由。相信大多數香港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都不會從事上述活動,大家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自然不會受到影響,例如討論時事、批評政府,都不受影響。

 

11.世界各國對維護國家安全都有哪些規定?

答:通過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通行慣例。

《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國際公約和世界上100多個國家的憲法都明確規定,任何人行使基本權利和自由,均不得危害有關國家的國家安全。美國早在1947年就制定了綜合性的《國家安全法》,並據此成立了以總統為首的國家安全委員會,作為美國維護國家安全的最高決策和議事協調機構。「9·11」事件之後,美國陸續制定頒佈了幾十部有關國家安全的成文法,包括《愛國者法案》《國土安全法》《情報改革與防範恐怖主義法》等法律,成立國土安全部,想方設法加強國家安全立法、執法。2018年,美國快速通過《雲法案》,讓美國國家安全之手延伸至全球各國。

英國、法國、德國、俄羅斯、印度等世界大國也都制定了本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建立了相關決策和議事機構。

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回歸祖國23年來國安「不設防」,已經成為國家安全的風險口,雖然香港估計不會像美國一樣訂出如此全面、無所不包的國家安全法例,但這個突出短板應當儘快補上。

 

12.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法律在香港實施後,鼓吹「港獨」是否違法?

答:鼓吹「港獨」和主張納粹、煽動民族仇恨等一樣,不屬於一般言論自由的範疇,法律需要對此規管。

言論自由並非絕對,這是國際共識,2019年搞分裂的西班牙加泰羅尼亞獨立運動主謀就因煽動叛亂而被判重刑,歐盟及成員國均支持西班牙反對國家分裂的立場。

 

13.全國人大常委會就維護國家安全問題立法後,特區是否還要完成23條立法?

答: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只針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最突出風險和最緊迫問題,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儘快立法,並沒有取代23條規定的香港特區自行就危害國家安全的7類行為進行立法的憲制責任。

未來特區還要完成23條立法,並與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立法做好銜接。

 

14.全國人大決定就香港國家安全立法,會否侵蝕甚至取代香港現行法律體系?

答:香港國家安全立法不會侵蝕或取代香港現行法律體系。

全國人大決定就香港國家安全立法,是補充現有法律的空白和不足,其實施時與香港現行法律體系是兼容的,不會影響香港特區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15.全國人大決定直接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有關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公布實施,是否符合基本法?

答:這一做法完全符合基本法。

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就屬於中央事權的國家安全問題作出的決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鑒於有關法律專門針對香港特區的實際情況而制定,採用列入附件三,按基本法第18條第二款由特區政府公布實施。

 

16.全國人大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問題作出決定的做法是否違反《中英聯合聲明》?

答:憲法和基本法是中國政府治理香港的法律依據,中國政府在《中英聯合聲明》中闡明的對港基本方針政策也都在基本法中予以規定。

全國人大決定就香港國家安全立法,完全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

 

17.為什麼中央這次只針對香港製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卻沒有包括澳門?

答:香港、澳門自回歸祖國之日起,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維護國家安全是兩個特別行政區共同的憲制責任,中央也一視同仁授權兩個特區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

大家都看到,澳門回歸以來,於2009年完成了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2018年成立了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香港雖比澳門回歸得更早,但23條本地立法至今仍未完成,以致成為危害國家安全的重大風險口。

當前香港的國家安全形勢更加嚴峻複雜,已經顯露出恐怖主義的苗頭,中央從國家層面立法實屬形勢所迫,刻不容緩。

 

18.美國有政客宣稱反對香港國安立法並威脅制裁香港,請問對此怎麼看?

答:香港國安立法不容外國插手干預。

從世界範圍看,沒有任何國家允許在其本國領土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美國制定了如此多的國家安全法例,中國並沒有對此干預,美國有什麼權力就香港國家安全立法提出制裁?

長期以來,一些外部勢力利用香港國安「不設防」的非正常狀態,肆意從事分裂、顛覆、滲透、破壞等活動,嚴重損害國家安全和香港「一國兩制」正常運轉,香港國安立法完全有必要。

 

19.國安立法是否會影響香港的單獨關稅區地位和對外經貿聯繫?

答:不會影響香港的單獨關稅區地位和對外經貿聯繫。

香港作為單獨關稅區的地位是世貿組織確定的,是基本法有關規定所保障的,不是某個國家的「恩惠」,更不是某個國家能單方面任意取消的。這一地位得到世界的廣泛認可。

現時,有全世界8700多間公司在香港設立區域總部、辦事處等,還有20多萬億元投資及2000多間上市公司就是最好的證明。

香港保持單獨關稅區地位,廣泛與其他國家和地區開展經貿合作,不僅對香港有利,對包括美國在內的世界各國投資者都是有利的。

就拿美國來說,香港是美國全球最大的貿易順差地區,美國在香港每年賺取逾300億美元,更有超過1300間美資公司在香港營運。不承認香港的單獨關稅區地位,並不符合這些美國企業的利益。

 

20.國安立法是否會影響外商來港投資信心,使香港經濟地位下降甚至衰落?

答:社會動蕩才是影響投資信心的最大敵人。

世界各國和地區大都為國家安全立法,但沒聽說因此影響了投資者信心和經濟發展。投資者考慮在一個地方長遠投資,要評估該地方5年、10年的投資環境,包括政治、經濟環境是否穩定,他們的投資項目能否長期順利運轉,得到回報。

去年6月修例風波發生以來,「港獨」分子、激進分離勢力和反對派的活動重創了香港法治和經濟民生,也嚴重破壞了香港營商環境和國際形象。國際權威機構連番下調香港信貸評級,香港痛失連續保持25年的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地位,已經有投資者擔心難以評估未來一段時間香港社會的政治環境。

國安立法正是為了扭轉這個局面,撥亂反正,讓香港恢復穩定,儘快恢復良好的法治和營商環境,重回「一國兩制」正軌。

發佈於 全文照錄
By 202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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