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申請暫緩判刑遭駁回

2015-12-07 16:04:10
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編輯部

陳志雲今早到高院聽取申請結果。 陳志雲今早到高院聽取申請結果。

 

【香港輕新聞】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貪案,上訴庭早上駁回他提出的暫緩執行定罪和判刑指示申請。上訴庭指申請沒有理據支持,甚至根本不應提出。陳志雲的代表律師指,今次是要求暫時擱置上訴庭指示原審法官將陳志雲入罪和判刑,以等待終審法院就本案的上訴有定案。律師指,不是要求推翻上訴庭的命令,而是希望推遲執行時間,只是一個行政命令。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不同意有關決定只是行政命令,又透露第二被告叢培昆,早前去信法庭,表示不參與今次申請。

叢培昆不參與今次申請

案件涉及零九年奧海城除夕倒數活動「志雲飯局」,陳志雲經由經理人叢培崑的思潮廣告公司,收取112000元報酬。兩人在原審時獲判無罪,但律政司兩度上訴,上訴庭認為陳志雲非法收受利益,指示原審法官判處兩人罪成。案件原定上月中判刑,但兩人要求原審法官暫緩執行上訴庭指示,以便啟動向終審法院上訴的程序。

律政司一方則反對申請,指若今次批准會立下壞例子,而且終審法院有權下令下級法院暫停處理刑期上訴,不會產生不必要的訟費。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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