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布「香港人道援助專案」﹕須先合法入境

2020-06-18 17:05:03
諾文

香港輕新聞編輯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強調,在兼顧國家安全前提下,該專案適用於已入境台灣的港人(網絡圖片)

【香港輕新聞】因應北京訂立《港區國安法》,早前在台灣的蔡英文總統宣布由行政院將組成專案,提出「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陸委會18日公布專案細節,宣布將建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並於7月1日營運;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強調,在兼顧國家安全前提下,該專案適用於已入境台灣的港人,而其又符合《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所描寫之「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者,會按專案處理機制,協助提供基本的生活照顧。

達至居留安置照顧三個目標

在台灣的蔡英文總統5月28日因應北京訂立《港區國安法》,宣布由行政院組成專案,由陸委會負責成立「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陸委會早前表示,該專案是根據政府主導、陸委會跨部會整合、政府成立法人機構執行整合民間跨部門的公私協力、政府編列預算挹注經費四個原則,以達至對尋求台灣方面庇護的港人「居留、安置、照顧」三個目標,該專案將由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執行整合,與民間跨部門公私協力。

設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

陸委會18日下午公布有關「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的細節,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表示,依總統及院長指示規劃的「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18日已奉行政院核定,專案已規劃完畢,將設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在7月1日正式營運,辦公室設主任與副主任各一人及專線,以提供港人便捷服務與必要照顧。

陳明通指,根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根據陸委會規劃,對於有相關情形的港人,會建立專案處理機制,並協助提供基本的生活照顧。該專案是透過跨部會的協調,整合相關資源,並由政府挹注必要經費,期為進入台灣、需要協助的港人、香港跨國企業及國際法人團體,提供親切、便捷的服務及基本照顧,並吸引香港資金及專業人才,壯大台灣經濟發展。

國家安全為援助事宜前提

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是在既有的「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旗下,特別成立對外的服務窗口,下設「諮詢服務」、「專案管理」及「行政庶務」三組,提供港人來台就學、就業、投資創業、移民定居,以及跨國企業、國際法人團體來台等專案諮詢與協處服務;同時也會在兼顧國家安全前提下,依據既有法律規範及公私協力的方式,務實處理港人人道援助及關懷事宜。

陳明通強調,按照現時台灣法律基礎,受援助者須先入境台灣,而存在《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的情形,方案會給予適當援助,而赴台理由普遍有投資移民、就學就業等;該專案實施是充分展現政府對港人守護民主自由人權的支持,以及關懷港人的決心與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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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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