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回港易」11.23起推行 由粵澳返港如何申請免檢疫?

2020-11-11 12:47:18 最後更新日期:2021-03-30 18:15:15
陳頴詩

香港輕新聞編輯

【香港輕新聞】政府宣布推出「回港易」計劃,由廣東省或澳門入境的香港居民自11月23日起,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可豁免強制檢疫14日。計劃於下周三(18日)開始接受申請,每日名額為5000個,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於記者會上表示,計劃旨讓香港居民,在符合《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規例》)(第599C章)第12及12A條的指明條件,並在回港前14天不曾到過香港、廣東省和澳門以外的地方,可在返港時免去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的安排。

「回港易」計劃詳情

接受申請日期:

11月18日開始(網上系統連結:www.quotabooking.gov.hk)

申請資格:

  • 年滿18歲(18歲以下人士須由家長/監護人申請)
  • 持有香港身份證的香港居民
  • 14日內沒有到過廣東或澳門以外的地方
  • 回港3日前需進行核酸檢測,結果呈陰性

申請過程:

網上系統逢星期三上午9時至星期五下午6時開放,可申請下一個星期期間任何一天免檢疫回港;申請人須在預約系統指明擬回港的日期,及將經由返港的指定口岸(即深圳灣口岸或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每次最多可在同一申請中為另外3位同行的香港居民預約。

名額:

深圳灣口岸每日3000名額 港珠澳大橋每日2000名額

入境時須出示文件:

  • 香港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 成功預約名額的證明(成功預約登記畫面)
  • 有效的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陰性檢測結果證明

回港的香港居民須在出發前預先透過「粵康碼」或「澳康碼」將有效核酸陰性檢測結果傳送到香港特區政府衞生署的電子健康申報系統。而使用這項功能的市民亦須帶備陰性檢測結果報告,以供查核。如回港的香港居民沒有智能電話,紙本報告正本亦可接受。

兩地認可醫療機構名單(有可能會有所調整,請留意官方公布)

廣東省醫療檢測機構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_GD.pdf 澳門醫療檢測機構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_MO.pdf 香港醫療檢測機構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pdf

常見問題:

成功預約的名額可以轉讓嗎?

名額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不可轉讓,在回港後或在預約日期後即告失效。如在登記後,申請人因事突然未能如期回港,有關的香港居民須重新透過系統預約名額。

可臨時改變入境的口岸嗎?

成功預約的合資格人士必須按已預約的指明日期指定口岸入境香港(即深圳灣口岸或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若預約的合資格人士未能在指定的日期及口岸入境香港,在抵港後可能仍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

「綠色」二維碼與「粉紅色」二維碼有何分別?

成功取得預約名額和符合所有指定條件的香港居民,並透過「粵康碼」或「澳康碼」將有效核酸陰性檢測結果傳送到衞生署的電子健康申報系統,在提交電子健康申報表後,將獲得「綠色」二維碼,方便指定口岸職員識別。口岸將設特別通道供獲得「綠色」二維碼的人士使用。 如獲得「粉紅色」二維碼,表示未能符合所有指定條件,例如:

  • 入境人士未持有入境當天或當時所用的指定口岸的預約名額;
  • 入境人士於入境當天或之前14天曾到過廣東省或澳門以外的地方;
  • 入境人士未持有有效核酸陰性檢測結果證明;或
  • 入境人士未有透過「粵康碼」或「澳康碼」將有效核酸陰性檢測結果傳送到香港特區政府衞生署的電子健康申報系統。

回港人士重新入境廣東省及澳門可否豁免強制檢疫?

不能,除非已回港的香港居民另獲廣東省或澳門特區政府的豁免。參與計劃的市民如在回港後打算返回廣東省或澳門,須在回港前留意廣東省及澳門的最新檢疫安排(目前是須接受隔離14天)。

發佈於 懶人包
By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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