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9歲女童無法還父債遭限制消費 法院致歉:我們錯了

2020-12-16 16:08:14
陳頴詩

香港輕新聞編輯

金水法院微博圖片

【香港輕新聞】河南鄭州一名9歲女童近日成輿論焦點,其父親因殺妻後遭判死刑,並留下55萬元人民幣(約65萬港元)債務,由於女童無法還清,法院向她發出限制消費令,引起網民批評。法院16日凌晨發聲明致歉,並指有關消費令已依法解除。

據《南方周末》報道,這名9歲女童陳蔓(化名)的外公王維治近日於微博上講述事件經過,女童的父親於2012年殺害妻子及岳母後變賣房產,由於他被判死刑,並已伏法,因此有關轉賣交易無效,該房產亦由女童繼承。

女童無法償還55萬房款

其後,買主要求女童償還55萬元人民幣(約65萬港元)房款,並把她告上法院。今年10月,河南鄭州中院終審判令9歲的陳蔓要「替父還債」,而由於她無法在規定時間還錢,法院於11月25日向她發出限制消費令。王維治坦言,他是為孫女着想才讓她繼承房子,沒想到竟害了她。

法院復查後指不符立法精神

河南鄭州金水法院於16日凌晨發表聲明,提及該院的執行人員對一名九歲兒童採取限制高消費的執行措施,引發網民高度關注,「我們立即對案件進行了復查,現在,我們鄭重地對大家說一聲,我們錯了」。

強調兒童健康成長超過一切

聲明指,對未成年人發出限制消費令不符合相關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是錯誤的,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費令。法院表示,兒童健康成長超過一切,個別執行人員機械司法,造成了很不好的社會影響,今後工作中將認真汲取教訓。

養母形容是冬日陽光

陳蔓養母陳若蘭(化名)向《澎湃新聞》表示,在2019年國慶期間,他們準備帶孩子往上海迪士尼遊玩,在購買機票時,孩子的身份證信息顯示無法通過審核,之後意識到孩子被限制高消費。她強調,並不是想「賴賬」,只希望法院能從未成年保護角度出發,先調查清資金真正去向,再決定去怎麼解決債權問題。

發佈於 新聞熱點
By 2020-12-16

手機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