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辦悼周梓樂等活動 科大學生會正副會長遭罰停學一學期

2021-01-25 12:18:40
陳頴詩

香港輕新聞編輯

科大學生會於去年曾發聲明指幹事被校方指控5宗罪,強調已聘用律師預備挑戰校方之紀律處分(科大學生會FB圖片/科大電台新聞組 News Reporting Team)

【香港輕新聞】科大學生會24日發表聲明指,校方指控學生會幹事數宗不當行為,包括舉辦周梓樂追悼會、在青蛙路補油及張貼文宣等,眾人被判不同程度紀律處分,其中會長麥嘉俊及內務副會長勞啟浩遭勒令下學期停學。

不同程度的紀律處分

科大學生會昨日於FB發表聲明,指幹事會成員於去年8月收到校方電郵,指為科大學生周梓樂舉辦悼念會、在校內「青蛙路」補油(重漆校園地面「希望在於人民,改變始於抗爭」標語)及學生會告示板張貼文宣等屬不當行為,幹事會成員被判不同程度的紀律處分:

  • 不准使用校園設施半年
  • 5小時校園服務令及書面譴責(written reprimand)
  • 會長麥嘉俊及內務副會長勞啟浩遭勒令下學期停學

斥校方重判不合理:絕不妥協

科大學生會表示,對有關判決極度遺憾,指在舉辦活動前曾以電郵向校方提出申請和知會,惟校方以疫情和阻礙行人路為由拒絕,又指學生會已採取有效防疫措施以舉辦悼念會,並選擇在人流稀疏的時候為青蛙路補油。他們批評校方重判是絕不合理,又表明絕不妥協。

科大:如學生屢勸不聽可交紀律委員會審理

科大回應傳媒查詢時指,學生舉辦活動及使用校園設施均有既定指引,如有同學經校方多次勸喻及解釋仍不遵從規定,教務長可根據投訴個案的嚴重性,決定是否將個案轉交學生紀律委員會審理。而學生於整個紀律程序中,可提出解釋和證據,亦有上訴的權利。

2019年11月初,將軍澳發生警民衝突,科大學男學生周梓樂在尚德停車場被發現墮樓重傷,頭部重創,其後死亡。死因庭研訊訊於今年1月初完成,陪審團以4比1大多數裁定「死因存疑」。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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