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盤點】電子消費券評價兩極?一文盡覽中港台澳消費券政策

2021-02-25 12:56:45 最後更新日期:2021-02-25 13:11:07
陳頴詩

香港輕新聞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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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宣布向合資格港人發放5000元電子消費券,社會各界對此反應不一。在疫情下,中國、台灣及澳門去年亦曾向民眾派發消費券,但各地的發放方式、消費限制等均有所不同。

香港

港府目前未公布電子消費券的細節,但綜合消息指,5000元電子消費券會分5個月發放,合格領取者為18歲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新來港人士,料今年暑假開始登記。據指,計劃將涵蓋多於儲值支付工具商,陳茂波透露八達通將是其中一個選擇。

消費券存在使用限期,而市民雖然可用作網購消費,但海外購物就不能使用;政府會考慮資助為未有相關支付裝備的商戶,承擔安裝成本。

澳門

澳門政府於去年宣布以實體卡的形式,向完成登記的每名澳門居民發放一張已充值3000元的電子消費卡。市民可於5月1日至7月31日到任何商戶消費,每日上限300元。澳門商戶必須安裝澳門通卡收款機,才可讓市民使用消費卡。

澳門政府其後宣布,在8月至12月向澳門居民增發多一次5000澳門元消費補貼,市民須在3個月內完成第一期3000元的消費,使用期結束後,消費卡餘額將退回予政府,不能帶到第二期的消費卡中。

爭議

計劃推行前,有市民發現多間超市故意將貨品價格調高,當地消委會調查後取消其中一間涉事超市的「誠信店」資格,該超市其後發聲明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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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台灣政府去年6月宣布推實體和電子版「振興三倍券」,有戶籍之民眾及其眷屬可以利用1000元新台幣(約279港幣)來購買價值3000元新台幣(約836港幣)的「三倍券」,或以電子支付方式消費滿3000元新台幣後,再領取2000元新台幣回贈。

「三倍券」於7月15日發行起,須在12月31日前使用完,可用於各種消費上,但不能用於買股票、電商網購、繳税、香煙、付信用卡費、買禮券等。

爭議

  • 部分民眾批評政府帶頭不環保,破壞限塑政策
  • 台灣警方8月13日破獲偽造振興三倍券的案件,偽券面額達250萬元

中國

商務部副部長王炳南曾表示,在疫情發生以來,有28個省市、170多個地市統籌地方政府和社會資金,累計發放消費券達到190多億元人民幣,實現聚焦人氣、增強信心、提振消費的目標。

這些消費券主要於互聯網平台發放,例如支付寶、京東等,民眾領取後於指定期限內消費時,可享受一定金額的抵扣。不過各地發放方式不一,亦非人人有獎,須抽籤或以「先到先得」的方式發放。

爭議

  • 不少民眾將消費券在二手銷售平台售賣套現,引起多間官媒關注報道

發佈於 輕盤點
By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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