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爭取4月中提交草案 資格審查委員會由主要官員擔任

2021-03-30 15:43:38 最後更新日期:2021-03-30 17:47:41
陳頴詩

香港輕新聞編輯

Cover 20210330 RTHK特區政府製作宣傳小冊子向公眾解說(港台新聞直播片段截圖)

全國人大常委會30日通過《基本法》附件一及二的修訂,特首林鄭月娥表示,爭取4月中提交草案予立法會審議,冀5月底可三讀通過。她又稱,資格審查委員會將由特區主要官員擔任,因有關工作須由中央信任的人擔任。

從三方面跟進工作

林鄭月娥表示,未來政府有三方面工作,包括公眾解說、本地立法及安排選舉。她強調,解說工作是至為重要,這樣才能令香港長治久安、聚焦經濟及民生;而在本地立法方面,政府須介定選舉委員會有關介別分組的法定機構、相關團體及合資格團隊的選民,亦須設立資格審查委員會。

資格審查委員會由特區主要官員擔任

林鄭月娥指,選舉主任做法過去為人詬病,更遭人「起底」,因此初步構思資格審查委員會由數名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出任成員。她強調,有關工作須由中央信任的人擔任,不屬於行政干預,而是適當安排;而在中央角度而言,因官員由行政長官提名中央委任,因此有其資格。

初步立法及選舉時間表

  • 4月中:提交條例草案予立法會審議
  • 5月底:完成審議(三讀通過)
  • 6月:進行選民登記
  • 9月:舉行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
  • 12月:舉行第7屆立法會選舉
  • 2022年3月:舉行特首選舉

警方國安處審查參選人資格屬善用資源

對於日後警方國安處審查參選人資格是否權力過大,林鄭月娥指稱《港區國安法》列明警務處處理進行反干預調查和開展國家安全審查,而且國安處有人手、資源,依法辦事協助審查工作,亦是善用警務處的資源。

不應視所有民主派為「不愛國」

被問及日後民主派人士是否無法參選時,林鄭月娥認為,外界不應將民主派等同於「不愛國」,有關做法不公道,因為過去、今日及未來都有民主派人士愛國,只要是愛國者,任何人都能向人大、政協和全國性組織代表取得提名,不會因政治立場而不成功。

完善選舉制度小冊子(按此查閱)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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