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購入東京奧運轉播權 供5電視台免費播放港台無份

2021-05-11 11:49:41 最後更新日期:2021-05-11 13:39:05
陳頴詩

香港輕新聞編輯

 Cover GOV 20210511 政府新聞網片段截圖/設計圖片

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政府購入東京奧運轉播權供本地5間電視台播放,確保市民可免費收看賽事,為國家及香港運動員打氣。至於為何港台不在名單中,她稱港台短時間內未有足夠能力製作奧運節目。

必須播放涉及香港運動員的賽事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11日)宣布,特區政府已斥資購入東京奧運轉播權,本港5間持有電視廣播牌照的公司,包括無綫電視、ViuTV、奇妙電視、有線電視及Now TV,可直播及轉播賽事。

此外,電視台須承擔製作節目費用,同時符合體育廣播要求,包括播放時數和提供精華片段等,而香港運動員的比賽項目屬「必播」,兩間收費電視台亦承諾向市民提供網上免費直播。

磋商高度保密未有諮詢立法會

林鄭月娥表示,今次是政府首次斥資購入奧運轉播權,形容做法「破格」,由於磋商談判過程屬高度保密,未有諮詢立法會,亦不能透露涉及金額,但她強調費用合理,比由商營機構在過去兩屆奧運投得的轉播權費少。

奧運如取消會獲發還所繳費用

林鄭月娥指出,費用會由現時存有26.2億元的政府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中「體育部分」撥出,不會影響基金支持其他發展項目。她補充,如果東京奧運最終不幸取消,政府會獲發還所繳費用。

港台能力不足未能短時間製作節目

被問及為何港台不在名單之內時,林鄭月娥解釋,政府內部亦曾研究可行性,但由於製作節目涉及大量設備,並要派出額外人手,港台於短時間內未有足夠能力去做,屆時可轉播其他電視台製作的片段。

非對港台有負面看法

林鄭月娥強調,並非對港台有負面看法,強調今次情況特殊,而本港持牌電視台只有5間,不存偏心的問題,轉播權是公共資源,須交予所有有能力轉播的電視台。她指,港台作為公營廣播機構,非常願意見到港台參與推廣體育發展。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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