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料本屆政府未能完成23條立法但會盡力籌備

2021-06-22 12:07:47 最後更新日期:2021-06-22 12:20:40
諾文

香港輕新聞編輯

2106221香港電台直播截圖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2日表示,就《基本法》23條立法是《港區國安法》下對特區政府兩項目標工作的要求之一,由於現屆政府只餘下約一年任期,料政府將無能力完成23條立法,惟會盡力做好相關籌備工作。

是國安法要求的目標工作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2日上午於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港區國安法》第7條要求特區政府有兩項目標工作,其中包括按《基本法》的規定,就23條本地立法,然而現屆政府只餘下約一年任期,估計無能力在一年內完成23條立法,然而會盡力做好相關籌備工作。

林鄭月娥指,23條在廿多年來都未落實立法,但是不可認為無法律條文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政府早年曾引用社團條例處理,政府對有關問題要「兩手抓」,其一是要就23條立法,另一方面是要疏理及激活現行法例。

國安法明顯產生正面效果

《星島日報》21日刊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專訪。李家超表示,《港區國安法》實施將近一周年,香港由亂入治;2019年黑暴等引致罪案數字上升9%,去年繼續增7%,今年第一季下跌10%,整體罪案數目亦跌4%,可以看到《國安法》明顯產生正面效果。

廿三條立法進程是必須的

李家超指,港府過去就《基本法》23條立法不成功,而法律上的漏洞被利用,加上社會對於國家安全意識相對非常薄弱,故產生港獨、旺角暴動、違法佔中等事件,至2019年港獨、黑暴及外國勢力在香港引發危害國家安全的事情,《港區國安法》有助補法律漏洞,控制突如其來狀況。

李家超強調,《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進程是必須的,這是《基本法》及《國安法》所要求,目前政府正積極進行法律研究;本地研究的工作範圍廣泛,包括參考《港區國安法》在執行、法庭審訊及裁決。

李家超指,23條本地立法將採用普通法方式立法,因此亦需要研究其他普通法國家相關的法例,23條立法將循七個方面進行,包括叛國罪、顛覆罪、分裂國家罪、煽動叛亂罪、竊取國家機密罪、處理外國政治團體在港活動。

難以在今個立法年度完成

《港區國安法》主要針對四個罪類,即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國及境外勢力、組織實施恐怖活動。李家超認為,《港區國安法》未全面涵蓋23條要求的七個範圍,未涵蓋的範圍一定要立法,而已涵蓋範圍是否需要強化,抑或有沒有其他方面需要涵蓋,要研究清楚。

李家超稱,當政府完成法律研究及得出正式立法建議後,會進行諮詢,不過23條立法工作複雜,料難以在今個立法年度完成。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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