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涉哀悼動議遭禁足校園 評議會18人獲港大「放生」

2021-09-02 12:00:40 最後更新日期:2021-09-02 12:10:59
諾文

香港輕新聞編輯

 2108052Campus TV, HKUSU 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直播片段擷圖

港大校委會8月初決定,禁止所有曾參與7月初通過「哀悼」刺警案疑犯議案的學生會評議會學生代表,再進入校園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有消息指,港大昨日(1日)決定不向當中18名學生執行風險管理措施,可以回校復課。

十八名評議會代表學生可以回校復課

港大校務委員會8月初決定,因學生會評議會7月7日通過的決議有可能觸犯法律,因此對參與該評議會會議的學生採取風險管理措施。有消息指,港大昨日(1日)表示,大學一直有接觸相關學生,並了解其參與的情況。

港大經考慮可掌握的資料和評估風險後,在44名學生會評議會成員中,決定不向其中18名學生執行風險管理措施,可回校復課,希望同學深刻反思自己的言行,恪守個人及對社會的道德責任,守法知理;港大會陸續通知其他同學相關措施的執行情況。

禁止涉通過哀悼議案的學生再進校園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7月7日通過決議「哀悼」七一刺警案疑犯。港大校務委員會8月4日對此發表聲明,指校委會在7月27日的會議上,委任專責小組研究事件對大學的影響及相關風險管控措施。

2108051港大校委會網頁擷圖

校委會聲明指,專責小組考慮到學生會評議會7月7日通過的決議,行為有可能觸犯法律並正受警方調查;容許涉事的評議會成員繼續在校園內活動,對大學構成嚴重法律風險,亦對校內人員甚至大學的聲譽產生不良影響,基於事態嚴重,須即時採取風險管理措施。

校委會決定所有參與港大學生會評議會7月7日會議的學生,均被禁止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直至另行通告為止;亦要求校方管理層制訂執行方案,跟進事件發展,對措施作適時修訂,並向校委會匯報。

張達明對決定感難過已辭任校委委員

曾身兼校委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5日上午於《商台》節目表示,對於校委會決定感到難過,他認為學生實做得不對,惟他們經已道歉,大學應該是培育學生有錯能改的地方,而本身亦有紀律研訊程序,紀律委員會可聽取學生申辯之後再決定,然而是次似乎並無跟隨程序,他已於昨晚(4日)通知校方,即時辭任校委會委員。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5日於社交媒體發文回應張達明的說法,認為港大學生近年「屢屢犯事」,質疑張達明的說法是對學生「有錯能改」還是「姑息養奸」。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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