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修改議事規則 流會時缺席者須罰款

2021-10-22 16:23:41
諾文

香港輕新聞編輯

2110222立法會圖片

立法會22日通過修訂《議事規則》,由下屆會期起,在會議流會時缺席的議員,若無合理原因,將會被罰款;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指,有關修訂冀令議會能有序和有效運作,並非趁民主派不在議會而通過。

流會缺席議員將扣酬金

立法會22日通過由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動議的《議事規則》修訂議案,規定在會議流會時缺席的議員,須要提出合理的原因,如立法會主席不信納其缺席理由,將會扣減一天酬金;規定議員在未完成宣誓之前,不得參與立法會主席選舉或作出任何表決;主席選舉由在每屆任期的首次會議舉行將改為在會議前舉行;被暫停職務的議員在停職期間,除工作開支外,不會獲發任何酬金、津貼或任滿酬金。

新修訂會於新一屆實施

另外,由於新一屆立法會議員人數增至90人,過往所有議員均為內務委員會及財務委員會的必然成員,由下屆起內務委員會及財務委員會需要報名加入,此兩個委員會分別最少要有50人。謝偉俊表示,修訂《議事規則》是冀令議會能有序和有效運作,並非趁民主派不在議會而通過。動議於直選及功能組別均獲得通過,有關修訂會於新一屆立法會實施。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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