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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於1971年到2004年擔任新加坡常駐聯合國代表,並於2001年1月到2002年5月曾擔任聯合國安理會主席的新加坡國立大學亞洲研究所卓越院士馬凱碩(Kishore Mahbubani),近日接受《央視新聞》訪問時表示,在美國言論自由和決策自由的是「金錢」而非「人民」。
馬凱碩指,可以明顯地看出美國是一個富豪統治國家,而非一個民主國家;民主代表著有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富豪統治則意味著,政府是被那百分之一的「富豪有」、「富豪治」、「富豪享」。馬凱碩認為,美國最高法院在2010年允許企業與工會「無上限」向支持候選人的「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捐款,亦即是說明美國法律賦予「金錢」的言論自由權利,進一步將美國推向富豪統治國家。
《央視新聞》報道引述統計數據指,91%的美國國會選舉都是由獲得最多資金支持的候選人勝出,其中以大企業、少數富人以及利益集團出手最為闊綽,成為選舉資金的主要來源;這些「民意代表」當選後,往往為其背後的金主服務,化身既得利益的代言人。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和西北大學學者研究近2000項美國政策後發現,富人以及代表大企業的利益集團對美國政治擁有強大影響力,而普通民眾則幾乎沒有影響力。報道指,「除立法與行政部門選舉外,美國司法領域也未能倖免被金錢染指」。羅得島州民主黨籍參議員懷特豪斯(Sheldon Whitehouse)曾於2020年提及,各級法院法官提名人選背後都有大金主「暗錢」操控,總金額可達上千億美元。
美國非營利組織「21世紀民主」(Democracy21)主席韋特海默(Fred Wertheimer)曾表示,美國的腐敗是政治過程本身的系統性腐敗,「當你經手數十億美元,其中大部分用於購買影響力時,體制就遭到破壞,且更難維護普通美國人的代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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