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觀點】官紳配合 土地行政問題重重

2016-03-22 13:00:55
張心怡

香港輕新聞編輯

土地正義聯盟成員20日早上,到天水圍嘉湖山莊旁的泥頭山抗議示威。(商台圖片) 土地正義聯盟成員20日早上,到天水圍嘉湖山莊旁的泥頭山抗議示威。(商台圖片)

【香港輕新聞】天水圍嘉湖山莊的超級泥頭山經傳媒曝光後,市民不滿泥頭山破壞環境、威脅生命安全,到現場挖泥示威,警方卻以「盜竊」罪名拘捕請願人士,引發爭議。今日本港多間傳媒刊登評論文章,關注新界鄉郊非法傾倒泥土等土地行政問題。

《明報》今日社論首先關注事態發展,質疑當局要求業主展開噴漿加固工程的作法,是變相認可並接受泥頭山,會令問題常態化;又批評警方拘捕在政府不作為的情況下,採取行動自救的請願人士,指難以證實被捕人士有把泥頭「據為己有」的意圖,「盜竊」控罪不合理。

《明報》社論續指,天水圍嘉湖山莊及新界其他地區的泥頭山,實際是舊契農地土地用途沒有限制所致,建議港府從政策層面着手,加強巡查,並利用科技手段檢測違例傾倒,同時修訂《城市規劃條例》和《廢物棄置條例》,以徹底解決泥頭垃圾山的問題。

《蘋果日報》刊登的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建華的評論文章,就詳細指出兩個現行土地規管法例的漏洞及相互抵觸之處。文章首先舉例指,新界擁有大片土地的鄉紳鑽《城規條例》的漏洞,調理既然規定不能將農地改為發展用途,他們就索性將其改為貨櫃長、停車場等可以用以增加收入的用地。

鍾建華的文章又指,《城規條例》不允許未經許可在農地進行填土或填塘的工程,但《廢物條例》卻容許地主在其土地上堆放雜物。兩者抵觸,為地主提供可乘之機,因為傾倒泥土除了及時經濟收益,亦可將綠化地或耕地破壞稱棕土,日後可申請改變用途。而政府亦可將其拓為新發展區,便放任鄉郊土地受到破壞。

文章又指,港府一方面對處理大型器械存放問題,多年來沒有解決方案,另一方面希望開發新發展區,便任由鄉紳破壞土地。政府在土地行政上的不作為、反應遲緩,都反映政府「隻眼開隻眼閉」,與新界地主各有所圖,或明或暗的配合,由此可見,「政府根本沒有把保育鄉郊土地作為優先的考慮」。

《明報》刊登的本土研究社成員石懷謙、林芷筠的評論文章,則指目前土地問題的源頭是政府自視為大地主,而非代公眾管理土地的錯誤執政觀念。文章結合近期的套丁、強拆等案例,指現存的土地行政有兩大問題,一是審查批地過程不透明;二是對已被多番揭發的霸占、違例使用土地的行為監管不力。

兩人的文章認為,現行的土地行政思維封閉、不透明,限制市民使用及了解公共空間的可能,政府應明白土地本歸屬公眾,其職責只是代為管理,日後應尊重市民意願、令公眾得以參與監察,做到真正的「還地於民」。

By 201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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