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觀點】「自決」「港獨」均無法理依據

2016-04-13 13:01:15
張心怡

香港輕新聞編輯

0413 觀點

【香港輕新聞】近期多個政治團體成立,或以設立公投日期、港人命運自決為綱領,或直接提出香港獨立,引中央警惕。特首梁振英、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昨日相繼以法理角度,對蔓延的港獨思潮表態。今日香港多間傳媒刊登評論文章,均指「自決派」、「港獨派」無法律依據。

與梁振英觀點一致,《明報》「筆陣」刊登的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裁張志剛文章指,香港根本沒有2047年二次制憲的討論可能。文章指,「50年不變」是指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及生活方式在50年內不變,而《基本法》並無時間限制,因此香港沒有提出命運自決公投的基礎。

《明報》刊登的新思維秘書長黃俊瑯評論文章則指,公投需要一套有影響力及公信力的公投制度,而在現時「無人能代表我」的社會氣氛下,根本無機構可以處理全港性公投。文章又關注「港獨」提法,指香港並無社會層面受極度壓迫、經濟層面難以生活的獨立前提,亦無軍事基礎,因此認為香港未得促成獨立的條件。

對於討論「港獨」是否違法,是否受言論自由的保護,《經濟日報》刊登的傅流螢「有政戲」專欄文章指,香港不因言入罪,但「港獨」有機會構成煽動罪,若提上法庭,屆時或處罰違憲審查問題,有機會再引發中央釋法,更可能促使中央要求港府加快23條立法。文章又指,對於中央而言港獨是不可觸及的底線,港獨的冒起只會令中央進一步收緊,繼而激化一些港人不滿,將令雙方陷入政治惡性循環。

張志剛文章則指,港獨搞手或已收得政治利益,但其造成的惡果是要由全港700萬人一起承擔的,呼籲港人「不可不察」。黃俊瑯文章亦贊同,指無論是討論「自決」,還是「港獨」,全體港人都要「一同承受各表態方法所帶來的社會變遷」。

黃俊瑯又亮出自己派別——「堅守」,呼籲港人堅守一國兩制,認為可由港澳工作協調小組和全港社會建立架構,共同檢討一國兩制實施過程中顯現的不足,又不會影響港人原本的正常生活。文章最後指,「今天,由年輕人所帶領的『堅守一國兩制』、『自決公投』和『香港獨立』的3個路線爭奪戰,正式開始。」

By 20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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