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肯尼亞事件看中台關係

2016-04-13 17:51:13
蘇蘭斯

2015 年起於「香港輕新聞」開博評論時事。
2019 年成為香港電台一台「講東講西」節目招才計劃「才雋」,「哈林奭失眠」主持,在後不惑之年在多媒體界開展 Slasher 事業。
正職於航運物流公司總部,曾派駐國內工作五年,有豐富的商業機構管理經驗。善用案例類比,數據作理性持平分析。
香港中文大學會計學士、香港公開大學電子商貿碩士、美國麻省理工(MIT)供應鏈管理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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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國家肯尼亞破獲電話騙案中心引起中台關係緊張,事關案中不論是大陸人或台灣人一律被遣送出境,但目的地卻全是中國大陸而不是原居地或護照發出地。

這件事在台灣民間引起很大的反嚮,很大爭議,當中亦有很大的綠營炒作成份,但今天台灣對中國大陸政府任何疑似侵犯主權的手段,情緒通常都會變的濫情盲理,民情很容易被操控。

就網上的資料分析,這件事主要是肯尼亞的做法在程序公義上出了問題,當然中國政府在背後必定有運用影響力,但不代表最後結果會不一樣。

其實我們可以大概理解為,中國要求肯尼亞遣返中國公民疑犯。對非中國公民,國際慣例一般會由中國司法機關提出要求「引渡」疑犯到中國受審。一般情況下有司法互助協議的中肯兩國,在肯國法院看過初步証據後批准後正式「引渡」非中國公民到中國受審,這樣做就無問題。

今次出現爭議,是中肯兩國跳過正式的引渡程序,把台灣人一起遣返到中國內地,這樣做當然省時省力,但絕對程序不公,亦給台灣綠營一個機會大做文章,引起兩岸關係緊張。

換個角度看,台肯沒有外交關係,沒有司法互助協定,相關人等亦已經是其他地區的疑犯。台灣沒有法理依據提出要求把台灣人「引渡/遣返」回台,亦無理多小道理替有關人士辯護「引渡」到中國的案件,事關這些人不是被政治迫害亦不可能判處死刑。就算台灣真的辯護相信亦只可拖時間,最終也阻止不了肯國「引渡」相關人士到中國受審,結果無大分別。

之前電騙案台灣人交回台方法院審理,只是一個友善安排,並不代表中國大陸沒有對台灣人在境外對中國內地進行犯罪的司法管轄權。事實上中國嚴打電騙,引渡台灣人到內地受審效果一定更好,今次的事件中國用行政手段跳過司法程序做法有欠周詳考慮,引起不必要的中台關係緊張。

雖然今次事件對主要由台灣人操控的電騙集團一個很大的打擊,但傷害台灣同胞感情可能得不償失。

 

By 20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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