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媒觀點】集體失職 個人無責——港式官員問責制?

2016-06-01 13:04:45
張心怡

香港輕新聞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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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輕新聞】日前由獨立調查委員會得出的鉛水調查報告,狠批水務署等各持份者集體失職,令多重審查制度淪為「紙上制度」。昨日的記者會上,一眾涉事政府部門官員向市民致歉,但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事出制度監管有紕漏,沒有官員需負個人責任。今日多間傳媒關注淪為官官相護的港式官員問責制,有社論直斥林鄭「官到無恥膽自大」。

《明報》今日社論主要關注調查報告指出,水務署在鉛水事件中多項操作不得當、負責官員試圖淡化角色及推卸責任,令當局完善的審查機制淪為紙上制度,令居民受害至深。

《信報》社論則指,不僅審查制度淪為「紙上制度」,官員問責制亦有淪為「紙上制度」之嫌。林鄭在記者會上指,港府將從合約、法律、行政、政治等四個層次問責,但看不到有官員有法不依,或利用個人權力作有違公衆利益的事,因此官員不需為此負上個人責任。

《經濟日報》社評就指,公眾對港府由合約、法律兩個層次,向承建商、分判商、水喉匠的外向問責疑慮不大,但港府對官員行政、政治的問責缺位,令公眾難以接受,徒惹官官相衞之疑。《星島日報》則批評林鄭將監管上的種種紕漏、「集體失職」詮釋為制度的問題,集體責任變成沒有個人需要負責。《信報》就諷刺這是「港式官員問責制」的精髓。

《東方日報》「正論」指,林鄭稱有關制度存在已久,是在暗示這是此乃「蘇州屎」問題,是過去歷屆政府的責任,同本屆政府無關,而她讚賞各部門在事件發生後認真處理,不將涉事官僚當作鉛水事件的罪人,反而是救斯民於鉛禍的英雄,「簡直不知羞恥為何物」,直斥「官到無恥膽自大」。

《明報》則認為,一名官員為施政失當擔起個人責任,確實是嚴肅的事,但港府亦需考慮公眾對於官員有能力、有承擔的期待。《經濟》強調,公眾並非要想要個別官員「人頭落地」以洩憤,而是要彰顯有責必究的問責文化,不令「集體負責」淪為集體都不用負責。

對此,《信報》就促相關官員應拿出道德及勇氣面對現實,補漏洞、負責任,而不是繼續挖空心思輪流卸責,因為「紙糊的破屋經不起風吹雨打,即使今天僥幸蒙混過關,難保明天不會像城大那樣樓房坍塌。」

By 20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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