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吳法憲談文革時期的中央專案組

2016-06-16 23:52:27
香港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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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期間,中央專案組令人談虎色變,具體的操作罕為人知,結構和作為迄今難於見諸公開出版物。據林彪“四大金剛”之一吳法憲在臨終前出版的《歲月艱難:吳法憲回憶錄》一書中披露,“從一九六七年九月開始,到我(吳法憲)被捕時為止,一共成立了十四個中央專案組。”以下為書中相關章節全文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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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開始以後,包括劉少奇在內的許多中央領導人被打倒了,為處理他們的問題,中央陸續成立了一些專案組。除了這些中央專案組以外,下面各省、市、自治區,國務院,軍委各總部和各軍、兵種,以及各地、縣直至基層單位,都分別設立了自己的專案組。有的雖然沒有專案組之名,確有專案組之實。總之,"文革"期間的專案組究竟有多少,誰也說不清。

據我所知,從一九六七年九月開始,到我被捕時為止,一共成立了十四個中央專案組。當時,決定成立什麼專案組、由誰來分管、選派專案組工作人員等,這些問題都是在中央文革碰頭會上,由周恩來親自提出,經大家討論同意,再由周恩來簽名報毛澤東、林彪批准。

中央軍委專案組成立以後,還下設了三個辦公室。第一辦公室主任是汪東興,辦公地點在中央辦公廳,下屬一共是七個專案組;一、劉少奇專案組;二、王光美專案組;三、所謂"薄一波等六十一個叛徒"專案組;四、陶鑄專案組;五、陸定一專案組;六、張聞天專案組;七、彭真專案組;

第二辦公室主任先是楊成武,後來是黃永勝,副主任是我,辦公地點在軍委辦事組,下屬一共是三個專案組,一、彭德懷專案組;二、賀龍專案組;三、羅瑞卿專案組。

第三辦公室主任是謝富治,辦公地點在公安部。下屬四個專案組;一、"五一六"專案組;二、抓叛徒專案組;三、葉向真專案組;四、其他一些人的專案組。

每個專案組的領導都分為兩層,最上一層是中央文革碰頭會負責,但是實際上掌握著中央專案組工作的是周恩來、江青、陳伯達、康生四個人。比如在中央專案組"一辦"裡,主管劉少奇專案的是周恩來、陳伯達、康生、江青;主管王光美專案的是陳伯達;主管薄一波等人專案的是康生;主管陸定一專案的是陳伯達,我和謝富治是陸定一專案組的成員;主管彭真專案的是康生;主管陶鑄專案的是江青。又如中央專案組"二辦"裡,主管彭德懷專案的是黃永勝;主管賀龍專案的是康生;主管羅瑞卿專案的是江青。中央專案組"三辦"裡的各個專案,主管都是謝富治。

專案組的具體工作人員和負責人,由軍委辦事組,根據中央文革碰頭會的決定從部隊選派。專門抽調了一批軍、師一級的干部。每個專案組少則十幾人、多則幾十人。我記得前後一共從部隊抽調了三次,一共大約是五百多人。所抽調的人員在北京集合以後,就由周恩來帶領中央文革碰頭會的成員召集他們開會,講話,說明任務的重要性,佈置工作。周恩來每半個月就在人大會堂的東大廳,主持召開一次專案組全體工作人員會議,四、五百人全部到會,然後由每個專案組依次匯報工作。會議常常一開就是一夜,從晚上的八、九點鐘一直開到第二天的拂曉,大家累得不行就散會,幾乎每一次都是這樣,其實好多人都是陪會的。

據我所知,從我一九六七年七月十七日開始參加中央文革碰頭會議起,一直到一九七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我被捕時為止,這一段時間內,除了劉少奇以外,中央再也沒有正式開除過一個人的黨籍,整個專案組的進展都不大。由於弄來的材料究竟哪些是真、哪些是假,無法判定,時間一長,辦專案的人就越來越不積極。而這時上面就來壓,就批評工作人員"右傾",要求他們嚴格審查呀!認真調查呀!趕快作結論哪!然而不管上面如何壓、如何批,進展還是不大。本來嘛,都是些冤、假、錯案,又從哪裡搞得到過硬的材料呢? !

關於幾個專案組我還記得幾件事情,在這裡說一說。

第一件事情,關於劉少奇被定案的問題。一九六八年十月八屆十二中全會前夕,汪東興突然拿了一份材料到中央文革碰頭會上,說是專案組的工作人員從武漢一個外國領館搞來的。然後,憑著這份材料,給劉少奇安上了"叛徒、內奸、工賊"等一大堆帽子。最後,由專案組的工作人員寫了一個報告,經中央文革碰頭會討論通過,並由周恩來簽署,上報毛澤東、林彪批准。後來,就據此"證據"在八屆十二中全會上給劉少奇定了案,"永遠開除"了他的黨籍。

第二、關於彭德懷專案組的審查報告。一九七〇年九月十七日,彭德懷專案組整理出了《關於反黨頭目、里通外國分子彭德懷罪行審查的綜合報告》,報告說:"彭德懷一貫反黨、反毛主席、里通外國,罪行累累,證據確鑿。在被審查期間,態度不老實,時而出爾反爾。我們建議,撤銷彭德懷黨內外一切職務,永遠開除出黨,判處無期徒刑。"這個報告送上來以後,黃永勝一九七〇年十一月三日批示:"同意。"

這些年裡,經常能看到一些報刊和書籍上說,黃永勝在這個報告上寫下的"同意"兩個字,是他"殘酷迫害彭德懷的一個鐵證",是他的一個"反革命罪行"。而黃永勝一直只承認,當時他只是同意上報黨中央。

關於當時的這個報告還在,我已經找到了。節錄部分如下:

時間是一九七〇年九月十七日,彭德懷專案組《關於反黨頭目、里通外國分子彭德懷罪行審查的綜合報告》

此報告的開頭寫道:"永勝同志,遵照您對彭德懷結案材料可以上報的批示,現整理好,呈上,請審示。"

黃永勝的批示:"同意" 一九七〇年 十一月 三日

按照我們當時的作法和理解,黃永勝當時批示的意思,應當是同意上報中央。

由於黃永勝已經去世,我不得不在這裡替他說幾句話。雖然黃永勝是彭德懷專案組的主管人,但在當時的情況下,彭德懷的問題不是黃永勝能說了算的。彭德懷的問題,中央早已經定了調子,除了毛澤東本人以外,任何人對此都不可能有任何的改變。黃永勝個人同彭德懷沒有什麼恩怨,他在這個位置上只是替中央或毛澤東辦事而已。其實,當時的各個專案組的工作,事無鉅細都由中央文革碰頭會議周恩來負責。大一點的事情,要由毛澤東來決定。這是當時黨內一般的組織原則,也是一個常識。對彭德懷這一類人物的處理,別說黃永胜對此沒有任何決定權力,就是林彪、周恩來,也是作不了半點主的。

彭德懷的問題應該由毛澤東來負全部或主要責任,算到黃永勝的頭上是不公正和不公平的。黃永胜對彭德懷的問題是沒有決定權的。當時中央專案組上報的文件太多了,其中絕大多數都有毛澤東、周恩來等人的簽字。我想這些文件應該都還在。為什麼只算沒有決定權的黃永勝的帳,而不算有決定權的毛澤東和周恩來的帳呢?

第三、關於為羅瑞卿做手術的問題。一九六八年七月羅瑞卿因腿傷的問題,住到了解放軍總醫院--三〇一醫院。由於傷口長期不癒合,幾次做手術都沒有達到理想的效果,因此他本人要求截肢。之後,總醫院組織有關專家會診以後,寫了一個報告,也建議為羅瑞卿做截肢手術。這個報告經中央文革碰頭會研究後請示林彪,林彪回复:"到秋天以後再動手術為好。"他的考慮是,八月上、中旬天氣太熱,傷口很容易感染,而截肢是個大手術,在手術過程中出問題不好。再一個就是羅瑞卿的問題還沒有搞清楚,要抓緊時間搞一點材料。於是,專案組根據林彪的意見寫了一個報告,建議將羅瑞卿的手術推遲到秋涼以後再進行。這個報告上報中央文革碰頭會議,由周恩來主持研究通過。

以後給羅瑞卿做的截肢手術很成功。關於這次手術,我看到一篇報導是這樣寫的:"一九六九年一月二十五日,由總院副院長曹根慧主持羅瑞卿大將的截肢手術,手術醫生是骨科副主任黨光博和主治軍醫王一德、麻醉科主治軍醫宋運琴、手術室護士張曉媛。外科主任陸唯善到場指導。整個手術進行順利。當時羅瑞卿平躺在手術台上,頭對著門,腳對著窗戶,陸唯善主任從側門進入手術室,一直站在手術台邊,視察了整個手術的過程。手術做得不錯,手術以後恢復良好。但是因為股骨頭已經壞死,所以截肢以後又進行了切除股骨的手術。當時的病例至今都保存著。"我認為這個描述基本屬實。但不知為什麼,三〇一醫院給羅瑞卿做手術的幾個醫生,"九一三事件"以後也都被捕了。我認為,他們為羅瑞卿做手術是認真負責的,在羅瑞卿的問題上沒有任何責任。

羅瑞卿專案組始終沒有搞出什麼材料,實際上也沒有什麼可以搞的。一次,專門從海軍調來負責羅瑞卿專案的張曉山對我說:"對羅瑞卿確實搞不出什麼材料,東拼西湊的還是不行。"

一九五九年以前,羅瑞卿一直任公安部長,在這期間他曾搞過幾次反偵察工作。專案組實在找不到什麼材料,就把這些也拿來當作材料。比如,一次駐廈門一個高射砲兵師的師長跑到了台灣,並在那邊升了官。羅瑞卿利用我們控制下的一個台灣特務,向台灣發了一個假情報,說那個人是假投降,結果台灣就把我們跑過去的那個師長抓起來槍斃了。還有一次,當毛澤東南巡的時候,負責保衛工作的羅瑞卿怕台灣潛伏大陸的特務搞刺殺行動,於是就要浙江省公安廳利用我們控制下的一個台灣特務,發報給台灣,說毛澤東已經到了杭州,問怎麼辦。台灣方面立即回電說,應當怎樣怎樣。這樣,我們就掌握了台灣方面的情況,很快就採取了相應的措施。

這些都是我們反偵察的工作,當然不能算作羅瑞卿的"罪行",到最後也只好不了了之。因此,一直到我被捕以前,對羅瑞卿的問題也一直沒有作什麼結論。

第四、關於陸定一的專案問題。陸定一的問題,是由他的妻子嚴慰冰引起來的。一九六六年二月,彭真約陸定一談話,拿出一疊材料交給他,並告訴他,這是由公安部轉來的一批寫給林彪的匿名信照片,公安部進行了調查,核對了許多人的筆跡,確認這是他妻子嚴慰冰寫的。彭真還說,林彪是黨中央副主席,給他寫匿名信,這個問題被認為是政治問題。另外,這許多匿名信的署名都是王光X,發信的地址也是用王光美母親所辦的托兒所地址,這自然會被看作是挑撥中央常委之間的關係。而且,不少信是用明信片的方式發的,這等於是公開的傳單。

過了幾天,彭真又告訴陸定一:"關於嚴慰冰的問題,中央常委討論過了,認為嚴慰冰是個危險分子,中央常委決定要保護你,要你離開嚴慰冰,住到醫院裡去。嚴慰冰的案子由中央來處理。"

需要說明的是,當時毛澤東不在北京,在北京主持工作的是中央常委劉少奇、周恩來、朱德、鄧小平等。顯然,是他們委託彭真把這一情況告訴陸定一的。

為了避嫌,陸定一於一九六六年三月六日離開北京前往南方視察工作。四月,中央專案組要中宣部一位副部長以約嚴慰冰談話為名,將嚴慰冰帶出中南海增福堂的家,到懷仁堂前,要她坐上一輛黑色的"吉姆"車裡,一直送到了炮局胡同一號看守所裡予以關押。一九六七年初,又將她送進了秦城監獄。

嚴慰冰在匿名信中究竟寫了些什麼呢?後來我才知道,嚴慰冰在匿名信中說:"葉群在結婚的時候不是處女,以後又跟別人亂來,生下了兩個小雜種。"還說:"葉群是王實味的情婦。"林彪見了這些匿名信非常生氣,為此專門於一九六六年五月向中央寫了一個證明:"我證明:一、葉群在與我結婚的時候是純潔的處女,婚後一貫正派。二、葉群與王實味等人根本沒有戀愛過。三、老虎、豆豆是我和葉群的親生子女。四、嚴慰冰的反革命信裡所談的一切全是造謠。"

因為嚴慰冰的問題而受到株連,陸定一於一九六六年五月被打成"彭(真)、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反黨集團"的主要成員,遭到了軟禁。一九六八年,也被關進了秦城監獄。

一九六七年十月八日晚,在北京外交部街四周的郵箱裡,同時被人投入一種油印的傳單,署名為"中國共產黨中央非常委員會"。傳單說,當前正在進行的"文化大革命",與其所宣傳的革命詞藻完全相反,實際上是在政治上、組織上、經濟上、文化上、思想上對黨和國家的全面破壞,時間越長所造成的惡果就越加嚴重。

傳單還指名道姓地批判了中央文革的主要領導人陳伯達、康生和江青,認為陳伯達是叛徒,康生是托派,江青是野心家。除此之外,傳單還指責了林彪:"為什麼這夥人如此猖狂?主要是因為黨內身居高位的人為他們撐腰打氣。林彪過去在戰爭中立有卓越的功勳,但是如今卻充當了這夥人的主持者。由於林彪是掌握槍桿子的,不是他助紂為虐,事情就不會糟到如此可悲的地步。"

傳單還進一步指出:"作為黨的領袖,毛主席也不能辭其昝。毛主席以他的偉大的革命實踐,在黨和人民中享有崇高的聲譽,但是他反复無常,遇事多疑,往往從一個極端跳到另一個極端。一位領袖如果有了這些弱點而不能自撥,不可能不給他所領導的人民造成災難性的後果。"

傳單唯一讚揚的人是周恩來,認為正是由於有了周恩來的日夜操勞,苦撐大局,局勢才有一線可能挽救的希望。在批評和批判了許多人之後,傳單對周恩來的這種讚揚顯得非常顯眼和突出。

接下來,傳單提出了一些建黨建國的綱領性主張,要求全黨予以支持,並建議成立一個新的中國共產黨中央非常委員會來代替舊的中央委員會。傳單最後還表示:"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的前途是光明的,他們不乏自己的真正領袖,不過這位能夠收拾目前混亂局面的領袖人物,必須是與這場浩劫沒有牽連的人,是大多數人民所真正信賴的人。"

十月九日上午,郵局工作人員打開信箱收取郵件時,發現了這份傳單,便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上午十時,這份傳單送到了周恩來的手裡。周恩來看完後十分重視,立即就轉給了毛澤東一份。

這天晚上,在釣魚台十六號樓召開的中央文革碰頭會上,周恩來拿出這份傳單讓大家傳閱,並說:"這張傳單很重要,一定要組織破案。"當時大家誰都沒有發言,就連江青也沒有說話,只有陳伯達拿著傳單說:"這很像是'二月逆流'的口氣,內容也和'二月逆流'差不多。"當晚的會議,對傳單的問題沒有作出任何結論,只是定下來,要毛澤東來決定。

第二天下午,毛澤東在人民大會堂一一八號親自召集中央黨委擴大會議,專門研究傳單問題。除了我們這些參加中央文革碰頭會議的人以外,林彪也來了。毛澤東詳細地詢問了傳單的情況後,讓大家發表意見。陳伯達說,這樣的傳單一般人是寫不出來的,只有高級領導人的秘書,例如鄧小平的秘書才能寫出來。這個時候毛主席對周恩來說:"恩來,你負責組織專案組去破這個案,一定要破案。"

當天晚上,周恩來主持中央文革碰頭會,研究具體落實毛澤東的指示。他當場指定陳伯達負責這個專案工作,同時又指定謝富治和我也參加專案組的工作,因為謝富治是公安部長,我是軍隊方面的,由我們兩人參加,這樣,我們三個人組成了這個專案組。

十月十一日晚上,陳伯達在人民大會堂召開專案組會議,出席的除了我們三人外,還有公安部各方面的負責人。會議一開始,陳伯達就說:"這個案子主要由謝富治和公安部的同志負責,我和法憲就不插手具體工作了。"謝富治點頭同意,說:"我是義不容辭。"接下來,會議開始研究案情。公安部的人認為,從各方面的情況分析,在北京做案的可能性較大,應當首先把北京作為破案的重點,同時注意北京周圍的幾個地方。

這次會議之後,公安部就展開了破案工作,但是查來查去,始終沒有查出什麼結果來。很快一個月過去了,案子沒有什麼進展,陳伯達也沒有再召開過專案組會議。這一來,周恩來著急了。因為傳單是在外交部街發現的,周恩來急於要查清,傳單和外交部的人有沒有關係?因為周恩來不僅主持外交部,而且傳單裡唯一讚揚了的就是他。

後來,周恩來聽到公安部的一個人講,"非常委員會"有個寶塔型的組織,涉及到朱德、陳毅等人。於是他藉機嚴肅批評陳伯達說:"對公安部的這份材料,你為什麼不開會呀?這份材料究竟是真還是假呀?毛主席一直等著破案的情況,你們怎麼這樣對待毛主席交給的任務呢?"

事也湊巧,恰好在這個時候,天津市公安局來了一個報告,說做案的人已經找到了,對原稿筆跡和做案工具進行了鑑定,證實那個傳單完全是這個人搞的。接到這個報告,陳伯達立即召集天津市革委會和天津市公安局的人來北京匯報情況。謝富治、我以及公安部的有關負責人參加了這個匯報會議。天津方面在會上匯報說,做案的人是個工人,傳單從書寫、油印,到來北京將八十份傳單分別投入外交部街附近的郵筒,始終是一個人所為。經鑑定,可以證實這一點。

聽完匯報,陳伯達不相信,他懷疑地說:"一個工人,能寫出這樣的傳單來嗎?一定還有後台,要往上追,追到誰就是誰。傳單上說,有一個人可以出來收拾殘局,這個人究竟是誰?你們應當挖一挖嘛。"天津市革委會主任解學恭問:"你們認為這個人是誰呢?"謝富治回答說:"還不是'劉、鄧司令部'的人。"

聽到這裡,我對陳伯達和謝富治說:"你們要說清楚,不說清楚,人家搞不明白。"然後我解釋說:"陳伯達同志的意思是要你們查一下,有沒有劉、鄧家裡的工作人員插手這件事,當然要實事求是。"這樣,"非常委員會"專案組的第二次工作會議就結束了。

過了一段時間,陳伯達又召集了專案組的第三次工作會議。在這次會議上,天津市的匯報仍然同上一次一樣,沒有發現其它問題。聽了這個匯報,我認為這個案子基本上可以結束了,再追查下去沒有多大的意思。散會以後,我和謝富治交換了意見,他也同意我的這個看法。接著,我們兩個人便直接向周恩來作了匯報。周恩來聽了我們匯報,說:"也許就是這樣吧。"對這個案子,以後就沒有再追查下去了。

By 20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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