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以胸襲警」吳麗英決上訴至終審法院

2016-10-11 16:02:02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吳麗英上訴雖獲減刑,但罪名不能推翻,故決定上訴至終審法院。 吳麗英上訴雖獲減刑,但罪名不能推翻,故決定上訴至終審法院。

 

 

【香港輕新聞】去年參與「光復元朗」行動,被控「以胸襲警」的少女吳麗英被判入獄3個半月,早前她與同案另外3人上訴,雖然上訴全遭駁回,但判刑上訴就得值,她和男友鄺振駹分別獲得減刑為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感化一年,但吳麗英為爭取到最後一線公義,決定就控罪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

在司法制度爭取最後公義

鄺振駹昨日(10月10日)代女友吳麗英發公開信,指就判決結果跟律師開會後,得知律師團隊從高院法官的判詞中,找到一些法律理據可以上訴至終審法院。她們期盼在香港的司法制度下可以爭取到最後一線公義,決定申請上訴。

終審上訴有機會不獲批法援

然而,吳麗英指今次事件實進退維谷,一方面終審上訴有機會不獲批法援,最終有可能要支付數以十萬計的「對家」堂費,但若就此罷休,屈服於不公義的結局,則不單難以面對日後的自己,亦辜負了一直支援她們的朋友以及眾多衛港義士的期望。

兩位律師仍會義務幫助

今次上訴將會繼續聘用一直從裁判法院起跟進案件的劉偉聰大律師及黃國桐律師,倘若法援申請遭拒絕,兩位律師已經表示仍會以義務形式 (Pro Bono) 幫助,和裁判法院時的義助一樣,完全不收分文。 公開信續指,將籌得的所有款項,會應用在文件翻譯及堂費上,也會支援同案另一位未成年的上訴人。倘若尚有餘款,日後將全數運用於其他因資源不足而選擇卻步之義士身上。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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