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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輕新聞編輯
【香港輕新聞】內地駕駛人士欠安全意識,晚間開車經常全程開亮遠光燈(高燈),嚴重影響迎頭車司機的視線,危及交通安全。深圳交警於11月1日晚啟動亂開遠光燈專項整治行動,截停長期開亮高燈的車輛,並要有關司機坐在「綠椅子遠光燈體驗專用椅專用坐椅」上,被遠光燈燈迎頭照射一分鐘,親身體驗被強光照射短暫失去視覺的感覺。此舉引起全國網友關注,有網友認為一分鐘太短,也有網友疑惑這種做法是否合規合法。
深圳交警昨日(11月2日)回應稱,這是體驗式執法,一種教育手段,而且是自願而非強制。對於整治亂開遠光燈的做法,記者從深圳市交警局獲悉,這種類似於查酒駕的整治行動一直都有,目前是想通過體驗的形式做專項行動,每周至少開展一次並逐漸形成常態,將整治亂開遠光燈的行動持續開展下去。
深圳市交警局宣傳科工作人員劉明告訴記者,關於體驗一分鐘的表述比較口頭化,實際上現場體驗也沒有掐著表計算,也不是強制性的,純粹是為了體驗,主要是讓司機自己了解到開遠光燈的害處,自己體驗到就行了。對於司機體驗之後的反應,劉明稱,被查的司機第一個反應是感覺有點兒奇怪,「怎麼還要下車?」但是讓他們坐在凳子上問他的時候,很多人不好意思,因為確實很明顯地感受到亂開遠光燈不好。
記者註意,深圳交警的整治行動還進行了網上直播,視頻直播長達98分鐘。直播視頻顯示,有車主被查後之稱稱自己並沒有註意開了遠光燈。劉明告訴記者,1日的整治活動共開放了兩個小時,時間為晚上8點到10點,全市共設置了3個警察路障,統計數據顯示,共處罰了932個亂開遠光燈的司機,所有違法司機體驗完畢仍罰款300元及扣1分。劉明也提醒,遠光燈一般在道路照明條件很差的情況下才應使用,在城市中夜間照明較好的情況下不能使用遠光燈,以免造成駕駛危險。
對於深圳市交警「體驗式」處理亂開遠光燈行為的舉措,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官王旭認為,相關法律法規中,並沒有規定交警可採取「直視遠光燈」這種處罰種類,「但是深圳交警也講了這不是強行行為,而是一種教育行為,處罰法也規定了行政處罰應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也有一定的法律依據。但王旭也表示:「教育有很多方式,這樣一種有可能損害身體或者讓身體出現不良反應的方式是否恰當,是否超出一定界限,這方面嫌疑還是很大的,內容上還是有不妥當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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