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基本法條文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016-12-01 16:15:33
龍藝祥

香港輕新聞副總編輯

馬道立勉勵年輕人,不應該凡事將問題無限放大,必須尊重彼此意見。 馬道立勉勵年輕人,不應該凡事將問題無限放大,必須尊重彼此意見。

 

【香港輕新聞】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今早接受中文大學頒授榮譽法學博士,他致辭時表示,法律應以平等為重要依歸,強調法官及法院會繼續貫徹平等理念。馬道立表示,《基本法》中至少有兩項條文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應用與執行亦以此為重要依歸。他又指,年輕人不應該將問題無限放大,必須尊重彼此意見。

不應忽視他人的權利及自由

馬道立表示:「香港法官與法院一直將貫徹平等理念視為己任,我相信香港法官及法院均會繼續落實《基本法》憲法要求。」馬道立又說,部分人只顧個人權利與自由,但對他人應享有的權利及自由則輕忽對待甚至完全忽視。他認為必須尊重彼此意見,否則無法互相包容的風氣將會在社會上蔓延。

世上沒有克服不了的挑戰

馬道立又勉勵年輕人,不應該凡事將問題無限放大,他繼續說:「年輕人有衝勁,愛拼搏冒險,有時卻難免對很多事感到惶惑,對國際或本地間一些事件心存迷惘,但不應將問題無限放大。世上幾乎沒有克服不了的挑戰,只要人人堅守基礎原則,都會迎刃而解。」他期望教育可以令人學會,包容、尊重等優良特質。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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