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團體應加強透明度

2015-09-18 17:01:49
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編輯部

很多慈善團體都採用街頭籌款,圖為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籌款活動。 很多慈善團體都採用街頭籌款,圖為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籌款活動。

 

【香港輕新聞】港人樂善好施,慈善籌款活動無日無之, 大家有否考慮過自己的善心會被人利用?美國財經雜誌《福布斯》發表題為「香港是否慈善欺詐天堂?當然有可能」的文章。文章引述香港社會服務聯會主席陳智思指出,相信本港大部分慈善團體一般有良好管治,而管理委員會通常由有經驗人士、專業人士或港府官員組成,但為貼近公眾期望,慈善團體應有更高透明度及更多問責,「毫無疑問,透明問責是營運慈善事業的主要價值」。

慈善事業應提高管治

文中指本港現有逾8千個在稅務局註冊的慈善團體,估計另有過千團體沒有登記獲稅項豁免,而每年約有400個新慈善團體成立,數目眾多,市民難知悉哪些機構值得捐款或相信。文中多名受訪者均贊同,香港應加強對慈善事業的監管框架及提高社會對慈善事業良好管治的關注。

法律改革委員會數年前曾就改革相關慈善法例提出建議,身為法改會轄下小組主席的陳智思指,因未能達至公眾共識,港府暫時擱置建議,他認為兩項建議需優先落實,分別是把籌款許可申請程序標準化,及所有在港活躍的慈善團體均需註冊,認為比成立監管機構快得多。他又建議,公眾捐款予慈善團體時,可細閱機構的年度及服務報告,以了解機構的宗旨及如何落實。文中並指,廉政公署今年稍後會為非政府機構發出更新版的實務守則。

婦女動力基金行政總監杜潔麗在文章中指出,香港慈善事業整體有良好平衡及有紀律的環境,慈善機構有良好指引且只有非常少欺詐事件發生,「但這不代表不需要有監管及問責制度」。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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