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港人為8000元酬勞運毒入泰國被捕

2017-06-07 09:29:19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兩男一女港人為貪8000元酬勞運毒入泰國,被當地警方拘捕。 兩男一女港人為貪8000元酬勞運毒入泰國,被當地警方拘捕。

 

 

【香港輕新聞】據《泰國世界日報》報道,泰國海關廳、肅毒委員會辦公室等多個部門單位聯手合作,於周一(5日)在曼谷素汪那普機場逮捕3名香港人(2女1男),當時他們正試圖攜帶價值逾5000萬銖的12.3公斤可卡因帶入泰國,結果被機場海關人員攔下,人贓並獲。3人供認,受僱於另一名港人女子,他們每人收取8000港幣(約4萬銖),從巴西運毒至泰國曼谷後接頭交貨。

 

泰國海關在3人行李箱搜出毒品。 泰國海關在3人行李箱搜出毒品。

香港警方通風報訊要泰警拉人

海關廳廳長谷霖警中將表示,肅毒委員會辦公室本月3日接到香港警方消息,稱有數名香港籍毒販企圖從巴西運毒入境泰國,隨後再轉機返回香港,毒品重量達12.3公斤,希望泰國警方聯手進行抓捕。肅毒委員會辦公室、海關廳、機場警方等相關部門人員隨即聯手合作,並在曼谷素汪那普機場成功攔下3名香港人嫌犯,被捕3人包括:FONG YEE TING(19歲)、TUNG WING YAN(22歲)、YAU KIT LONG(24歲),當時他們正在機場辦理入境手續,被海關人員攔下檢查行李,最後成功搜出12.3公斤可卡因。

 

3人行李中搜出12.3公斤可卡因。 3人行李中搜出12.3公斤可卡因。

 

主使人「明姐」已及時潛逃返港

3名嫌犯供認,受僱於一名港人女子「明姐」,但不知道她的真實姓名,每人收取8000元港幣,負責從巴西運毒入境泰國,然後在曼谷素坤逸路的一處酒店接頭。當警方趕到酒店時,發現「明姐」已返回香港,相信她事前已接到消息,及時潛逃離境。據泰國法律,可卡因屬於第二類毒品。入境可卡因最高可判處監禁20年,以及罰款約459萬至1100萬港元。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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