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敬恩、李峯琦衝擊校委會案判罰社會服務令

2017-09-21 19:44:48
龍藝祥

香港輕新聞副總編輯

馮敬恩(右)及李峯琦(左)在聽取判刑後離開法院。 馮敬恩(右)及李峯琦(左)在聽取判刑後離開法院。

 

 

【香港輕新聞】在黃之鋒等人被律政司覆核刑期之後,外界一直擔心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及前外務副會長李峯琦,去年1月26日晚衝擊校委會案會被判監,但兩人今日獲裁判官高偉雄相信有真誠悔意,分別判罰兩人240小時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有一定嚴重性,馮敬恩號召其他人以暴力方式,阻止校委離開,及一度想進入大樓,均可加重其刑責,但接納馮敬恩有真誠悔意,當日的行為亦無造成實際傷害。馮敬恩在求情信中向校委說對不起。

兩人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時不多言

戴著港大校呔出庭的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及前外務副會長李峯琦,在判刑後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馮敬恩表示:「多謝律師,多謝家人,就是這麼簡單,要講的已經講完。」李峯琦表示:「我們不會有任何評論,今天就這樣。」

對李國章說「隊冧佢」非真的想傷害

事件發生在去年1月26日晚,港大校委會開會期間,馮敬恩企圖強行進入大樓,並號召在場人士包圍及阻止校委會主席李國章等人離開。馮敬恩當晚對李國章說「隊冧佢」,字面十分嚴重及攻擊性,但裁判官接納他當時的意思,並非真的想傷害對方,判馮敬恩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刑事損壞、企圖強行進入三項罪名,各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

馬斐森、梁智鴻、石禮謙均為馮敬恩寫求情信

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求情時指馮敬恩承認做錯及感到抱歉,又讀出他親筆寫的求情信,指自己關心港大未來,希望守護港大,卻出乎意料地損害大學,感到後悔,但當時情況非他所能控制,向校委說對不起。經過一年多反省,體會到應真誠對話。此外,港大校長馬斐森、前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校委石禮謙均有為馮敬恩寫求情信。

李峯琦獲紀文鳳的求情信

至於前外務副會長李峯琦,阻礙救護員送校委紀文鳳到醫院,辯方呈上紀文鳳的求情信,認為李峯琦已受到懲罰,事後兩人曾會面,已接受對方道歉,認為他真誠反省和後悔。裁判官接納李峯琦當日的行為,沒有令紀文鳳延遲接受治療,就他抗拒或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的控罪,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又強調兩人作為學生會主導成員,沒有以身作則,反而主動參與示威者的行動,除了令大學蒙羞,亦使公眾對大學生有負面看法。裁判官指,考慮到案情嚴重程度,及兩名被告有真誠悔意,認為不需判處阻嚇性刑罰,應給他們更生的機會。

辯方透露兩被告決定不會上訴

今早甫開庭,因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以研究上訴庭雙學三子及反東北覆核案兩案判詞提及的量刑指引及判刑原則,裁判官決定將案件押後半小時。其後法庭再開庭,辯方續陳詞指,裁判官判刑時可根據本案事實作出量刑考慮,而不須完全受相關案例約束,又指感化官建議被告接受社會服務令。辯方又透露,兩被告早前雖在相關控罪不認罪之下被定罪,但他們決定不會上訴。辯方又呈上由多位港大校委的求情信。

黃毓民、岑敖暉、梁頌恆旁聽為兩被告打氣

今早開庭時庭內旁聽席人數眾多,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青年新政梁頌恆及香港眾志成員袁嘉蔚等亦有旁聽,而當馮敬恩進入法庭時,有旁聽者向他舉拇指打氣。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7-09-21

手機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