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解散陪審團

2017-11-03 18:15:57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曾蔭權表示,家人經過五年多的磨折,心力交瘁,好攰。

 

 

 

【香港輕新聞】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案,由於四男四女組成的陪審團,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法官陳慶偉在今日下午五時後宣布解散陪審團,並感謝他們的工作,下星期一下午兩時半再開庭處理後續事宜。到庭旁聽的曾蔭權太太曾鮑笑薇,退庭後在庭外同曾蔭權的支持者握手;曾蔭權的胞妹曾璟璇亦同曾蔭權的支持者擁抱。

曾蔭權指家人經五年多磨折感好攰

曾蔭權下午五時半後,在妻子、兩名兒子及兄弟姊妹陪同下,步出高等法院,他向在場記者表示,好多謝幾年來香港市民的關懷,但訟訴未完結,他不能講太多;又指家人經過五年多的磨折,心力交瘁,好攰。

所有陪審員都堅持自己的立場

陪審團今日早上曾向法官表示,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法官陳慶偉當時表示,時間尚早,仍有時間討論,提醒陪審員要根據智慧及經驗作裁決。陪審團繼續退庭商議,到下午再要求開庭,並再次向法官表示,經過反覆討論,仍未能達成任何大比數裁決,所有陪審員都堅持自己的立場,希望尋求進一步指示,結果陳慶偉宣布解散陪審團。陪審團昨晚曾提出兩項問題,包括如果並非處理雄濤數碼的發牌事宜,接受深圳物業裝修工程是否屬貪污,陳慶偉向陪審團表示「是」。第二條問題,入罪是否要與發牌有關,陳慶偉向陪審團表示「否」。

湯家驊:可能有相當的疑點

湯家驊表示:「控方要考慮經過兩次審訊,都得不到大比數裁決,是否代表案件的勝訴機會不高,可能有相當的疑點。在控方的角度,繼續就案件檢控是否符合整體利益,或符合檢控守則的基本原則,控方要作出決定。由於是由控方決定,若決定繼續重審,法官不能說不准你重審。」

今次是陪審團第二度未能為此罪達成裁決

今次審訊是源於曾蔭權今年初面對三項控罪,陪審團當時未能就其中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達成裁決,導致重審。今年二月,曾蔭權成為歷來首個被定罪的前行政長官,陪審團以八比一大多數,裁定曾蔭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名成立,之後被判監二十個月。而另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涉及提名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授勳,指他隱瞞對方是其深圳單位的室內設計師,陪審團一致裁定不成立。至於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涉及曾蔭權接受深圳單位的裝修工程,作為批准雄濤廣播牌照申請的報酬,未能達成裁決。法官宣布就這項控罪解散陪審團,之後定於九月底重審。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7-11-03

手機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