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觀點】「尊重私隱」成擋箭牌?變相縱容性侵滋長?

2017-12-01 14:45:11
秦楚天

香港輕新聞編輯

【香港輕新聞】香港跨欄運動員呂麗瑤昨日在社交網絡的帖文,坦白自己未成年時曾被自己教練性侵犯。一日內,各有關機構及部門迅速回應事件。有媒體不滿事後港府高官及體育界的態度,亦有媒體指本港相關法規監管一向乏力,今次僅一件事見光,但或有更多類似事件早已沈痾難起。

《蘋果日報》李平撰文指,呂麗瑤勇敢站出來公開多年前受害經過行為可嘉,但反觀港府高官、體壇高層、立法會議員的表態,則令人不滿:昨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事件時,呼籲受害人向警方與平機會舉報,強調有關部門在這方面的經驗豐富,會作出公正處理。文章認為此言有「自我貼金」、罔顧受害人感受之嫌。同時,文章稱港協暨奧委會的聲明雖對呂麗瑤表示同情,但也強調了「已有機制處理類似事件,會對作出侵犯的運動員的不法行為作出適當的譴責及處分」,認為港協的回應是「顢頇無為」。另外,文章形容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回應稱呂麗瑤時間未經查證不便評論,令人感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枉為議員」。

《明報》社評則指,過去數月性侵犯問題在國際上發酵,越來越多影視界、體育界名人自揭遭受性侵的經歷;而香港較少傳出此類曝光,雖然不清楚是多數人尚「克己復禮」,或是受害人選擇啞忍,但需注意的是:啞忍性侵並不一定全賴「文化因素」,還有倫理權利關係不平等這一層原因。

文章又指,今年有部分教育機構引入「防止性騷擾政策」和行為守則保護未成年,但有質疑稱上述規定僅陳述原則,沒有具體措施和有效投訴機制,令保障受害者幾乎流於空談;呂麗瑤事件正為這種怠惰的現象敲響警鐘,當局必須由今日開始從嚴審視。

《東方日報》「功夫茶」專欄今日就指,目前港府設有「性罪行定罪記錄查核機制」,但漏洞不少,有時「尊重私隱」反而成為包庇犯人的擋箭牌;再加查核機制為自願性質,僱主不可強制查詢僱員記錄,因此機制的監察效力堪疑,目前本港在性侵犯罪性的檢查上就等於變相「無機制、無監督」。

《信報》社評則持相近觀點。文章認為,呂麗瑤的聲明透露一項關鍵信息:需要各方協助才可懲奸除惡,而這可以鼓勵更多受害人討回公道,加速令這些違法行為曝光。文章稱,呂麗瑤事件曝光後一天內,呂麗瑤母校與田徑會都迅速回應,表示對涉事教練停職或暫停與其合約,就是受害者敢於揭發的最好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呂麗瑤在個人聲明中,並沒有提到涉事教練的姓名;除坦白事件外,也無主動報警,這種情況警方能否將事件列作刑事調查並跟進?《經濟日報》有文章指出,如兒童性侵等受公眾關注的案案件,警方一般會主動調查。但除非調查過程中有更多事主聲稱被同一人侵犯,否則該涉案人即使被停職,警方亦不可逮捕。

文章引述資深警務人員說法,稱警方對此類案件會主動調查,但若無合理懷疑是不能予以拘捕;若受害人聲稱被侵犯卻未向警方提供資料的話,警方也會先跟進調查,也會邀請被指涉案者助查,但對方也很可能不會配合調查。該警務人員補充,雖在無充足證據的時候不構成拘捕的理由;但若警方調查中有多於一名事主報稱遭同一人性侵,警方就有合理懷疑逮捕,並要求對方作警誡供詞。

發佈於 多方觀點
By 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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