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港高鐵「一地兩檢」安排

2017-12-27 16:16:04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全國人大常委會已通過港高鐵一地兩檢安排的方案。

 

 

【香港輕新聞】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廣深港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的議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下午的閉幕會議上,以全票一百五十八票,通過關於批准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決定草案。人大常委會並確認香港與廣東兩地政府簽署的《合作安排》符合憲法及基本法,西九龍站內的內地口岸區,設立及具體範圍,由國務院批准,口岸啟用後,如果對《合作安排》有修改,需要國務院批准。

內地5機關會在內地口岸區執法

人大常委會並公開《合作安排》,安排中寫明內地邊防檢查機關、海關、檢驗檢疫機構、口岸綜合管理機關及鐵路公安機關,會在內地口岸區執法。《合作安排》指,香港與內地同意建立應急處理機制,在內地口岸區發生突發、緊急事件時,經內地派駐機構請求並授權,香港的人員可以在內地口岸區協助,會享有香港及內地法律的保障及豁免。

已充分考慮香港特區及內地各方意見

決議案指,人大常委會已充分考慮香港特區及內地各方,對高鐵連接口岸設置及通關查驗模式的意見,認為在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是必要的,設立內地口岸區,不改變香港特區的行政區域範圍,不影響香港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亦不減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及自由,強調內地派駐口岸區的機構,會依照內地法律履行職責,範圍嚴格限制在內地口岸區之內,不同於基本法第十八條,將全國性法律在整個香港實施的情況。

一地兩檢是符合《基本法》第七條

在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是符合《基本法》第七條,關於香港土地所有權和使用管理的規定,亦符合《基本法》關於香港應當制定適當政策,促進和協調各行業發展、提供適當的經濟和法律環境、促進經濟發展等規定,符合一國兩制方針和香港《基本法》的根本宗旨。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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