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貿易戰吹和風?昔日中美貿易戰如何收埸?

2018-03-27 13:30:02
陳頴詩

香港輕新聞編輯

【香港輕新聞】在簽署備忘錄不足一星期,美國總統特朗普26日於twitter發文指出,正與多國就貿易問題展開對話,結果將是「皆大歡喜」。另外,白宮貿易顧問納瓦羅(Peter Navarro)亦表示,已經與中國「坐在談判桌」。貿易戰看似如箭在弦,但隨著兩國官員正進行談判,是否代表有望「停火」?

美國總統特朗普於當地時間26日下午5時在twitter上表示,美國正與多個國家進行貿易對話,這些國家多年來對美國未予公平對待,並指最終結果將「皆大歡喜」。

中美展開談判 美方列出三大條件

此前有報導稱,中美兩國已展開幕後談判,以避免貿易戰。

《華爾街日報》引述消息人士表示,中美已啟動磋商,在美國財長姆努欽(Steven Mnuchin)及美國貿易代表萊特希澤(Robert Lighthizer)上周發給中國主管經濟事務的副總理劉鶴的信中,美國政府提出具體要求,包括:

  1. 降低中國對美國汽車徵收的關稅(目前中國向美國進口的汽車徵收25%關稅,是美國對中國製造汽車2.5%稅率的十倍,美方認為降低汽車關稅有助改善貿易逆差)
  2. 擴大美國企業對中國金融業的准入
  3. 增加中國對美國半導體的購買(目前中國從日韓進口大量半導體以製作電子零件,美方希望中國可多向美國進口,彌補其他方面的貿易逆差)

而據《金融時報》27日引述相關消息人士指,中國官員於最遲在5月敲定允許外資金融機構在國內證券公司持有多數股份的新法規。

報導指,北京方面提出願意向美國購買更多半導體產品,在一定程度上用其替代向韓國和台灣製造商的購買,目的是幫助減少每年3750億美元的中國對美商品貿易順差。

納瓦羅:已和中國坐在談判桌邊

美國白宮貿易顧問納瓦羅(Peter Navarro)26日接受《彭博社》採訪時指,總統特朗普希望看到美國與中國今年的貿易逆差減少1000億美元,並敦促中國在知識產權方面採取行動。

納瓦羅證實,總統特朗普要求財長姆欽與貿易代表萊特希澤,設法與中方化解貿易分歧,期望中方能與美方合作,共同處理相關問題,「美國是自由貿易者,全球系統需要修復,我們已經和中國坐在了談判桌邊(We are already at the negotiating table)」。

中國駐世貿代表呼籲成員反對美方徵收關稅

雖然中美兩國已展開談判,但中國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張向晨3月26日呼籲世貿成員團結,以對抗美國破壞世貿規則的行為,並要求成員反對美國總統特朗普為中國施加的關稅措施。

張向晨在世貿一個會議上表示,美國的做法是世貿《爭端解決諒解》所禁止的單邊做法,違反了世貿的最基本精神和原則,不僅損害中國和其他成員的利益,更對多邊貿易體制造成嚴重影響,「世貿成員應該團結,將美國徵收關稅這頭猛獸關回籠子裡」。

昔日中美貿易戰:從未超過一年 以和解告終

究竟昔日中美貿易戰如何收場?內地觀察者網24日刊登名為「特朗普真想打?過去5次貿易戰,中國對美出口反而更高」的文章,整合美國過去對中國「301調查」的資料。

文章指出,90年代以來,美國曾5次對中國發動類似的貿易戰(301調查),而最後都是以和解告終,時間從未超過一年。

文章分析指,從美國過去的「301調查」可見,知識產權一直都是其關注的重點。而美國發動301調查的目的,都是為在其他談判博弈中佔據優勢,「最終演變成長期貿易戰爭的概率極小」。

時間 歷時 事件始末
1991年4月----1992年1月 9個月 美國對華發起「特別301調查」,1992年1月簽訂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協議。
1991年10月----1992年10月 12個月 美國對華發起「301調查」,1992年10月簽訂《中美市場准入備忘錄》。
1994年6月----1995年2月 8個月 美國對華發起「特別301調查」,1995年2月簽訂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第2個協議。
1996年4月----1996年6月 2個月 美國對華發起「特別301調查」,1996年6月簽訂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第3個協議。
2010年10月----2010年12月 2個月 美國發起「301調查」,2010年12月雙方在WTO爭端解決機制下磋商解決。

資料來源:興業研究所

另外,文章引述興業研究所發布的報告指,在美國進行「301調查」期間,中國對美貿易增速不跌反升。報告分析,受限制於企業備貨與出口計劃調整的時滯效應影響,短期「301調查」對中國出口並無顯著影響,但較為長期的「301調查」或導致企業因「制裁恐懼」而提前出口,反而推高相關數據。

《301條款》是什麼?

《301條款(SPECIAL 301)》是美國《1974年貿易法(Trade Act of 1974)》的第301條簡稱,根據這條款,當美國貿易代表署(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USTR),可依據請求或自行決定,對外國不公正貿易法令、政策或行為展開調查,亦被稱為「301調查」。

在代表署確認貿易國家的一些政策違反貿易協定,或被美國單方面判定為不公平、不公正或不合理時,總統即可啟動「單邊及強制性」的報復措施,當中包括:

  1. 中止貿易協定
  2. 採取關稅或其他進口限制
  3. 對服務徵收費用或採取限制
  4. 否認該國進入美國貿易的權利(例如,不保護該國智慧財產權)

在《301條款》所賦予的權力下,美國貿易代表署能於沒有第3方的參與及仲裁下,直接控制結果。這種「單邊主義」的貿易制裁行動,曾讓美國於80、90年代備受國際社會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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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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