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評】蘇蘭斯:共享單車死因何在?

2018-07-10 17:58:19
蘇蘭斯

2015 年起於「香港輕新聞」開博評論時事。
2019 年成為香港電台一台「講東講西」節目招才計劃「才雋」,「哈林奭失眠」主持,在後不惑之年在多媒體界開展 Slasher 事業。
正職於航運物流公司總部,曾派駐國內工作五年,有豐富的商業機構管理經驗。善用案例類比,數據作理性持平分析。
香港中文大學會計學士、香港公開大學電子商貿碩士、美國麻省理工(MIT)供應鏈管理碩士。

https://www.facebook.com/lanceso

今天(10日)傳來香港共享單車第一滴血,GooBeeBike正式撤退。其實,新經濟初創公司的成敗一樣可以用舊經濟的規則去檢驗,到底共享單車死因是什麼呢?

在探討相關問題前,我們先總結九十年代末以來互聯網經濟成功例子中的一些共通點:

首先,重技術輕資產。不論是Google、Facebook、Amazon、中國的騰訊及阿里集團等公司,都是賣服務或是以中介人起家,而這正正發揮互聯網技術連繫能力強的長處。換言之,公司的核心資產都是技術,而非一大堆有形資產。

其次,在「共享經濟」出現後,非常成功的例子包括外國的Uber、Airbnb。而中港也有很多叫車app,包括「本地薑」GoGoVan。其實,真正成功的共享經濟公司均屬於中介人角色,公司利用技術連繫服務需求跟資產擁有人提供服務,而它們基本上並不擁有這些生財工具。

然而,「共享經濟」的模式成功卻引來一堆似是而非的初創公司「東施效顰」,當中以共享單車為首,甚至有共享充電寶、共享雨傘等引人一笑的例子。這些公司的經營模式最大問題就是擁有龐大的資產規模供出租,但同時缺乏管理這些資產的經驗及知識。

「共享經濟」的精髓在於「資產在民間」。那些千千萬萬的房主、車主會負責保養維護自己的生財工具,但網上無人出租公司(自稱共享,但資產由公司擁有)在成立時根本從未想過如何管理資產,雖然初衷是成為科技公司,但最終只是單車主。因此,互聯網初創的模式一但離開作為中介的「重技術輕資產」這個成功方程式,便很難成功。

當然,你做到阿里巴巴主席馬雲般家大業大時,做無人超市是可行的,因為他已有經驗管理重資產的業務,但這絕非初創可行之路。

發佈於 博評
By 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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