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文端:「香港民族黨」不會否認自己是「港獨」組織

2018-07-20 14:35:54
秦楚天

香港輕新聞編輯

【香港輕新聞】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曾為去年特首選舉期間曾擔任現特首林鄭月娥競選辦主席團成員的盧文端,今日在《明報》就保安局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一事發表評論。盧文端稱特區政府的做法,是對北京方面要求港府工作「硬的要硬,軟的要軟」的體現。

盧文端在文章一開始即表示,在自己認知中「特區政府依法取締『港獨』組織,既是切實履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的責任,也體現了中央『硬的要硬,軟的要軟』的對港工作要求」。文章指,不少中央媒體以及一些香港媒體在香港回歸21周年紀念前夕,重點作了「習主席視察香港一周年」專題,傳達了習近平講話對「一國兩制」實踐的指導作用,而「硬的要硬,軟的要軟」就是重要工作要求之一。

盧文端指,從習近平的講話以及中聯辦主任王志民今年4月的講話中,可以看出北京方面對香港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相當重視,因此特區政府以硬態度堅持底線原則,依法遏制「港獨」既是政府責任也是來自中央的硬指標。文章認為,特區政府根據社團條例考慮禁止「香港民族黨」就是對「硬的要硬」的體現,也是在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文內續指,從過往鼓吹建立「香港共和國」、與「台獨」、「藏獨」、「疆獨」組織成員與英美政客一起推動「香港獨立」等行為,可得知「『香港民族黨』是一個『港獨』組織,這一點連他們自己都不會否認」。

評論指,「香港民族黨」的行為不僅觸犯社團條例、亦違反《基本法》、《刑事罪行條例》等法律法例。因此對於港府而言,「如果對『香港民族黨』分裂國家的行為視而不見、放任自流,類似組織有樣學樣,特區政府如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如何落實中央『硬的要硬』的工作要求?」

盧文端又在文末反駁部分輿論稱有社團條例即可以不急於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說法。盧文端認為,落實基本法23條一方面屬於香港的憲制責任;另一方面「港獨」也正因基本法第23條長期沒有立法而成為嚴重問題。盧文端又指,在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公開發表「香港可考慮獨立建國」論後,特區政府仍未有法律行動,正是反映現有法律不足以完全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這也提醒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應認真考慮,基本法和第23條立法不能一拖再拖」。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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