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

2018-09-24 12:05:47
諾文

香港輕新聞編輯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香港民族黨已被列為非法社團,命令發布後三十日內可上訴,而期間禁止運作命令保持有效。(網絡設計圖片)

【香港輕新聞】香港特區政府刊登憲報號外,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行使《社團條例》第8(2)條賦予的權力,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或繼續運作,命令由憲報刊登起即行生效。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就事件暫時不作回應;在命令生效後之30日內,其仍可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上訴,以確認、更改或撤銷該項命令。

截止過後交書面申述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7月17日公布,警方引用《社團條例》第8條,建議禁止民族黨運作,並給予民族黨21天時間,即在限定的時間內提出書面申述,然而陳浩天一直未有提交申述,並於7月27日透過律師要求保安局將申述期延長至10月2日。保安局曾三度延長申述期,而陳浩天在申述期截止過後三個多小時才提交書面申述。

申述期間未停止活動

在申述期間陳浩天亦未有停止活動,包括八月出席香港外國記者會的午餐演講,之後再致函美國總統特朗普,要求對方重新檢視《香港政策法》(俗稱「香港關係法」),以及取消香港世貿成員身份。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在八月底將這兩項行動,補充予保安局局長參考,並認為屬於民族黨危害國家安全之證明。

今日起即為非法社團

李家超在記者會上表示,申述期過後已收到民族黨的申述,並在考慮助理社團事務主任的建議後,決定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保護他人權利和自由的需要,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或繼續運作,而香港民族黨由今日起即為「非法社團」。

今日(24日)憲報號外公布禁止民族黨運作。(圖擷自香港憲報網頁)

綱領嚴重違反基本法

李家超指出,民族黨的綱領、計劃和行為構成危害國家安全,並嚴重違反《基本法》。民族黨曾表示會使用武力甚至武裝革命,以及滲透至社會各界爭取香港獨立。雖然其曾表示會以非暴力去爭取港獨,但又不排除使用武力,甚至呼籲支持者利用武力。因而保安局不能將其僅視為作政治口號,忽視有關宣傳對社會之危害。過去民族黨亦宣揚仇恨和歧視在港的內地人,並表示會用盡一切辦法實現香港獨立。保安局在考慮眾多因素之後,決定行使《社團條例》賦予之權力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或繼續運作。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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