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同意在修訂《逃犯條例》作三方面讓步

2019-05-30 21:01:16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李家超公布在修訂《逃犯條例》作出的三方面六措施讓步。

 

【香港輕新聞】港府為了減低建制派及商界對修訂《逃犯條例》的反對聲音,再次在法案條文上作出讓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傍晚(周四)表示,為了釋除各界對修訂《逃犯條例》的疑慮,會在三方面提出六項額外措施,包括提高移交罪行的門檻。

政府同意修例應該處理最嚴重罪行

李家超指,政府接受應該處理最嚴重罪行這意見,決定就修訂《逃犯條例》作出三方面共六項措施:

  1. 縮小適用範圍至最嚴重罪行,將提高移交刑期的門檻,由三年提高至七年或以上;
  2. 當啟動時加入更多限制,在協定中加入包括無罪假定、公開審訊、有律師代表、盤問證人權利、不能強迫認罪及上訴權等符合人權保障的要求;請求方亦要保證,有關罪行在有效追溯期內;
  3. 會加強保障疑犯利益,包括只處理由當地中央政府請求,例如只處理內地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申請,而刑事調查及充公刑事得益等相互協作亦只處理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申請,政府可於立法會中作政策聲明,說明有關內容。

政府會與另一方商討移交後的探望安排

李家超表示,提高移交刑期門檻後,將可剔除三類共七項罪行,包括;刑事恐嚇、放棄槍支交給無牌人士,以及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有關色情活動的罪行。

李家超指,政府認同移交逃犯回港服刑的方向,但由於現行移交條例不適用於內地,會待草案通過後與內地跟進;政府同時以個案方式,與另一方商討移交後的探望安排,包括官員及領事探望。

聲稱讓步措施得到中央理解及尊重

李家超說,按基本法的規定,行政長官須向中央人民政府及特別行政區負責,特區政府為了釋除疑慮需要採取進一步措施,中央表示理解,並且尊重及支持特區政府關於增加保障的各項涉及內地的措施,香港的自由及權利受到基本法保障,《條例草案》符合基本法,絕對不影響現有的合法權利及自由,政府期望綜合回應,能促進社會的理論討論。

政府只能相信移交對方會履行承諾

被問到新措施是否傾斜商界,李家超指提高刑期門檻後剔除的七項罪行,屬一般人的罪行。被問到如果要求引渡方,最終無履行公開審訊等承諾,政府如何處理,李家超表示,移交協議是嚴肅經兩地法院簽署,當事人、兩地法庭都知道,社會亦可能在公開聆訊獲悉,認為整個過程是在陽光下進行,深信對方會履行承諾,假如無履行,政府可以交涉,國際上亦批評要求引渡方。

李家超重申,根據現行制度,行政長官絕對有權處理或不處理任何移交請求個案,而履行任何決定或責任時,必須按照條例的條文,同時要符合本港法律。

張達明批評未能解決最核心問題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批評,政府就修訂逃犯條例草案提出新建議,仍不能解決最核心問題,即是對內地法制的信心,仍然不能保證疑犯回到內地,能得到公平審訊及人權保障。他認為政府再提出建議,亦反映修例具爭議性,批評倉促立法是破壞法治。

楊岳橋批評只是行政機關的權宜之計

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批評,政府提出的大部分措施都無法寫入法律條文,只是行政機關的權宜之計,最終把關權在行政長官手上,假如日後有任何更改,立法機關無法干涉,法院亦不能過問。對於李家超表示,深信申請引渡方會履行公開審訊等承諾,他批評相關說法未經深思熟慮,香港根本無法跟進疑犯移交後的進展,亦無法要求違反協議的國家重新移交疑犯。

毛孟靜批評是過於劇戲化的鬧劇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批評,政府不聽法律界提出的建議,反而在建制派發聯署信後不足一日,就提出六項額外措施,是「一場過於劇戲化的鬧劇」,她不認為相關修訂會影響下月九日的反修例遊行人數,認為這場鬧劇只會令民情升溫。

香港總商會欣見政府採納會方建議

香港總商會發聲明,歡迎政府就修訂《逃犯條例》作出六項額外措施,主席夏雅朗表示,欣見政府採納會方就修例提出加強保障的建議,指引入全面的保障機制至關重要。代表總商會的立法會代表林健鋒表示,欣賞政府了解到公眾對修訂的廣泛關注,著力回應疑慮。本港四個主要商會,包括香港中華總商會、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香港工業聯會,以及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聯合發表聲明,回應政府就修訂《逃犯條例》的六項額外措施,指歡迎當局聽取意見,從善如流,相信有關措施已進一步釋除各界疑慮,呼籲立法會各黨派摒除成見,理性務實審議草案,盡快通過修例。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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