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業強將「王安石變法」比喻「林鄭月娥修例」

2019-06-28 13:32:14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將王安石變法比喻林鄭月娥修例。

 

【香港輕新聞】鄉議局主席劉業強指,以林鄭月娥為首的特區政府管治班子,暫緩逃犯條例修訂,從善如流,是「大智大勇」的表現,鄉議局全力支持林鄭月娥繼續執政。不過劉業強也以王安石變法比喻林鄭月娥修例,北宋王安石變法因激怒民憤而告終,王安石最終下台,鬱鬱而終。

劉業強:聖人都有錯的時刻

劉業強在慶祝回歸酒會上致辭時指,任何政府都不能完美,聖人都有錯的時刻。他指,由於個別官員對修例解說不足,急於求成,令修例毀於民意汪洋大海中,未能及時充分參考或接受善意批評,形容逃犯條例修訂,有如北宋王安石變法結果,徒善不足以為政。(孟子離婁上篇提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說明再好的初衷念, 再完備的法律制度,如果沒有堅定的實踐決心,缺乏貫徹到底的執行力,則終將走 向失敗一途。)

新界人都懂包圍政總不做是明大義

劉業強指, 政府已經真誠道歉,實質上已經中止修例工作,民意得到應有尊重和落實,爭議應告一段落,不應煽動年輕人包圍這裡那裡,非要改朝換代、改組政府不可。劉業強又指,新界人的合法傳統權益,屢受別有用心的城市人挑戰,專門針對新界鄉郊社會,例如丁權案等,新界人怨氣亦不少,但無採取激烈行動,例如包圍政總,不是新界人不懂或不敢做,而是識大體明大義。

王安石變法最終因激起民憤而失敗。

王安石變法因激起民憤失敗

王安石變法係指喺北宋熙寧二年(1069年)至元祐元年(1086年)由王安石主持嘅變法。由於呢場變法喺宋神宗熙寧二年推行,所以又叫熙寧變法。變法旨在消除自宋朝立國嘅一切積弊,但過程中為百姓造成很多額外負擔,最終爆發咗新舊黨爭。

不肯在實踐中及時糾正錯誤

王安石變法最根本的錯誤是利用皇權推行新政,而缺少法律手段保障弱勢群體的權益。王安石的改革是比較典型的書生革命,考慮問題不全面,利想得多,弊想得少,缺乏實踐經驗,還不肯在實踐中及時糾正錯誤。

變法用人不當危害百姓遭到反對

王安石變法志在清除社會積弊,但是由於用人不當,出現了一些危害百姓的現象,更主要的是,新法在一定程度上觸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遭到反對。幾年之後,王安石被自己最親信的助手出賣,接著,又遭遇了家庭的變故。他毅然捧還相印,歸隱江寧謝家墩。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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