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更新】反修例衡突逾4個月 警方拘捕近2400人 77人涉蒙面法被捕

2019-10-08 16:30:05
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反修例的風波未有因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撤回而平息,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於10月8日的警方記者會上表示,由6月初至10月7日警方共拘捕2363人。而由《禁蒙面法》實施至今,當中77人涉犯蒙面法,年齡介乎12至41歲,當中有3人因被警察截查時不合作,拒絕除去蒙面物品而被捕。

警方部分拘捕行動:

10月4日至10月7日多區警民衡突(241人)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於記者會上表示,10月4日至10月7日共拘捕241人,包括170名男子及71名女子,年齡介乎12至54歲,涉嫌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身處非法集結使用蒙面物品、沒有依從要求除去蒙面物品罪等。由《禁蒙面法》實施至今,共有77人被捕,當中有3人因為被警察截查時不合作拒絕除去蒙面物品而被捕。

9月14日至15日多區警民衡突、毆打事件(79人)

9月14日警方共拘捕24名男子,年齡介乎15至53歲,罪名為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非法禁錮、襲警、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公眾地方打鬥等

9月15日警方共拘捕55人,包括48男7女,年齡介乎13至67歲,罪名為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襲警、縱火、公眾地方打鬥等。

8月30至9月1日多區警民衡突(159人)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稱,在8月30至9月1日,共有159人被捕,包括132男27女,年齡介乎13至58歲,涉及「非法集結」、「襲警」、「阻礙警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

8月30日(7人)

在831前夕,警方除禁止民陣遊行之外亦採取連串搜捕行動,先後拘捕多人,部分人是著名社運人士,包括已被港府取締的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與眾志成員周庭、民主派沙田區議員許銳宇。而立法會議員鄭松泰、譚民豪及區諾軒亦於同日被捕。

8月25日多區示威衝突(54人)

警方在荃灣、深水埗、尖沙咀等多區示威衝突中共拘捕54人,年齡介乎12至51歲,涉嫌「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等被捕。而於荃灣區衝突事件中,警方首次出動水炮車,入夜後更有警員曾鳴槍。

8月24日觀塘遊行(32人)

觀塘區發起「燃點香港,全民覺醒」遊行,,示威者於偉業街設路障,並警方爆發衝突,警方多次施放催淚彈、胡椒彈、橡膠子彈等。示警方指全日共拘捕19名男子及10名女子,涉嫌「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等。

8月14日市民聚集燒衣(17人)

多區市民因盂蘭節聚集各區警署「燒衣」,期間有人用鐳射筆照向警署,警方施放多枚催淚彈驅散人群。警方表示,14日拘捕17名年齡介乎15至61歲人士, 包括15男2女,他們涉嫌非法集結、非法燃放炮竹煙花、侮辱國旗、刑事毀壞、意圖縱火等罪行。

8月9日至12日各區衡突(149人)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從8月9日至12日,警方一共拘捕149人,包括111男及38女,年齡由15至53歲,涉及非法集結、襲警、阻差辦公、藏有攻擊性武器等。而在銅鑼灣拘捕行動中,共有15人被捕,警方亦在他們身上搜出丫叉、鋼珠、鐳射槍等。

8月5日游擊示威(148人)

民間發起罷工行動,各區繼續出現游擊示威,警方於8月6日記者會上表示,於8月5日的衝突中警方共拘捕148人,年齡介乎13至63歲,意味6月9日至今警方拘捕了近500人。

8月4日游擊示威(44人)

各區出現游擊示威以及包圍警署 ,警方指行動中共拘捕44人,涉嫌「非法集結」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警方嚴厲譴責暴力示威者目無法紀的行為,並強調會對所有非法及暴力行為嚴正執法。

8月2日警員網上起底(3人)

警方就警員被網上起底展開拘補行動,並拘捕3人,涉嫌「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及「欺詐罪」,年齡介乎26至39歲,眾人行為包括在不同社交媒體發佈激進言論,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汽油彈及利用「起底」資料申請借貸。

8月2日火炭大廈檢獲爆炸品(8人)

警方深夜搜查火炭坳背灣街一個工業大廈單位,拘捕7男1女,年齡介乎24至31歲,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無牌藏有爆炸品」及「無牌售賣第一部毒藥」,其中一名被捕者是已被政府禁止運作的香港民族黨的召集人陳浩天。警方表示,相信物品可能與最近暴力衝擊事件有關。

7月28日港島西區警民衝突(49人)

7月28日的遮打花園集會演變成警民衝突,29日凌晨2時,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余鎧均會晤傳媒指事件至今共49人被捕,涉「未經批准的集結」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

7月27日「光復元朗」遊行(13人)

「光復元朗」衝突拘中,警方於7月28日的記者會上表示暫拘13人,涉嫌干犯「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襲擊」等。當中包括原定發起 7.27「光復元朗」遊行、但遭警方反對而未獲不反對通知書的鍾健平,雖然他曾聲稱要「獨自行元朗」,但仍被警方以涉「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被捕。

7月21日中聯辦被示威者衝擊(1人)

警方26日在長沙灣拘捕一名男子,涉嫌「刑事毀壞」、「非法集會」及「侮辱國徽」。該男子事後已獲准保釋,需於8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7月21日元朗白衣人毆打市民(32人)

警方就元朗白衣人毆打市民事件拘捕12名男子,首6名年齡介乎24至54歲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下旬向警方報到。另外6名年齡介乎39至51歲其後被捕的男子,經扣留查訊後,亦全部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8月22日,警方強調非常關注事件,至今共拘捕28人相關人士,當中有2人被控「參與暴動罪」。

7月14日沙田大遊行(47人)

警方在14日晚上清場時於沙田新城市廣場與示威者發生衝突,多人受傷;事後,警方共拘捕47人,包括29男18女,涉嫌干犯非法集結、襲警、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和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

7月13日「光復上水」遊行(2人)

警方晚上出動數千警力清場,最後拘捕2人。其中1名被捕男子涉嫌阻礙警方防線推進,他曾在上水廣場天橋時跨出欄桿,被人拉回。

7月7日九龍遊行(9人)

反對修訂的九龍大遊行結束後,有部分示威者於晚上佔據彌敦道,警方約11時開始進行清場。警方表示,過程中共拘捕5人涉嫌「襲警」及「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另外在遊行期間拘捕1人,涉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期間,一名30歲女子途經時拍攝,疑被誤以為便衣女警,被包圍要求刪除影片,遭多人拉扯衣服及箍頸。警方7月15日拘捕3男女,涉嫌非法禁錮、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非法集結及非禮罪,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7月1日早上升旗禮(12人)

警方7月3日晚上11時表示,就7月1日早上在立法會大樓一帶的暴力事件拘捕12人,包括11男1女,年齡介乎14至36歲,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非法集會」、「襲警」、「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違反《1995年飛航(香港)令》」(無人機)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等罪行。據指,被捕人士主要涉及企圖阻止升旗禮進行的行動。

7月1日衝擊立法會(4人)

警方於旺角拘捕一名31歲潘姓男子,他同時涉及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以及7月1日晚上衝擊及強行進入立法會大樓事件,涉嫌「襲警」、「刑事毀壞」、「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強行進入罪」被捕,目前正被扣查。據指,他被外界稱為「佔旺畫家」。

警方8月28日證實就7月1日破壞立法會事件,已拘捕4人,年齡介乎19至29歲,其中一名是城大學生會編輯委員會的成員。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被捕的城大學生涉及進入和逗留在議事廳,以及刑事毀壞罪。他表示,根據現時搜集證據,認為被捕人士有在立法會參與破壞行為,與採訪工作無關。

6月30日撐警集會(6人)

警方表示,6月30日添馬公園舉行的撐警集會期間發生多宗案件,共拘捕6人,包括5男1女,年齡介乎20至72歲,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及「在公眾地方打架」。

涉嫌網上對警員「起底」(9人)

此外,就有警員及其家屬個人資料被起底上網,警方共拘捕9人,包括7男2女,年齡介乎16至40歲,分別涉嫌「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刑事毀壞」、「威脅會摧毀或損壞財產」及「刑事恐嚇」。

  • 4人上載警務人員相片及他們家人資料,違犯《私隱條例》第64條,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
  • 一名男子涉嫌網上攻擊警察網頁但不果,涉刑事毀壞
  • 一名女子涉嫌在警方內聯網不斷「撞密碼」試圖登入,涉不誠實取用電腦
  • 一男一女在網上發布有關使用汽油彈或炸彈攻擊警車、警署或其他政府部門的言論,涉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61條;當中包括一名梁姓小學教師在個人社交媒體發文指:「講咁多做乜?下周立法會放雞尾酒啦」。
  • 一人未知情況

6月12日衝突事件(24人)

警務處長盧偉聰於6月17日記者會指出,警方截至當日共拘捕15人涉嫌觸犯暴力罪行,其中5人涉嫌與暴動有關,另當日在附近拘捕17名涉「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遊蕩」、「藏有工具作不法用途」等罪行。

警方其後在6月18日表示,在6月12日拘捕7男1女涉嫌「遊蕩」,但在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沒有足夠證據對任何人提出檢控,獲無條件釋放。

6月9日至6月10日衝突事件(19人)

政府6月9日晚上發新聞稿指6月12日會如期就逃犯條例進行二讀,部分示威者不滿留守立法會,10日凌晨,警方開始清場爆發衝突。警方指行動中有19人被捕,年齡介乎19至34歲,涉嫌「非法集結」和「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

發佈於 特稿
By 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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