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觀點】行會落入群體思維陷阱?體制性矛盾如何應付?

2019-07-10 12:00:02
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逃犯條例》修訂引發的政治風波至今未有平息之勢,示威活動仍持續進行,有不少「淺黃」及「和理非」人士已漸將激進行為合理化,對港府的懷疑及積極否定的意見不斷增加。有意見認為,政府施政一直依賴「建制同溫層」支持,而行政會議亦陷入「群體思維」的陷阱,故未能掌握及回應真正及全面的民意,是釀成事件發展至此的主因。亦有意見認為,這次事件發展已體現民心已變,暴露出深層次的體制性矛盾,體制改革已成不可迴避的問題。

建制思維是導致亂局原因

梁文道7月7日於《蘋果日報》撰文表示,針對是次事件,前特首董建華及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將事件主因指向通識教育,「寧願這是他們在沒話好說的時候,拿出來胡亂搪塞的說詞,也不願相信這就是主導這座城市的建制派的真正水平」;「否則以這種識見,同一幫人馬以同一種邏輯繼續掌控大局下去,香港就真是要車毀人亡了」;「這種說法背後那一整套思維,才是使得香港鬧到今天這步田地的真正原因」。

原有的諮詢機制已經失效

梁文道認為這些言論反映「他們根本不注重學者和知識界的工作」,「也沒有嘗試用最客觀最全面的眼光去虛心認知這個複雜的社會」;原本在這方面能發揮功能的中央政策組,可惜已處在一個「半荒廢的狀態,甚至淪為一個權貴二代的俱樂部」。

梁文道指,香港慣用的諮詢機制,在港英年代後期就已經被人批評失效過時,然而該機制卻遭到進一步的擠壓;政府總是在諮詢前就已有相當明朗而堅定的立場,「透過建制派的勢力發動友好組織去提交大量支持政府的意見」,將「諮詢當成了一種政治鬥爭」,不同立場的都看成敵人,「不是去真正理解對方的憂慮」。

梁文道表示「十幾二十年前,我們常常聽到建制派人物,甚至中央要員抱怨媒體是禍港元凶之一」,然而結果是「還算寬闊的媒體光譜被壓縮成兩極,所有不同的聲音也只能夠歸邊到最極端的兩翼」,因而網絡和社交媒體自然吸收了所有不能夠在傳統媒體上面表達的意見。

因此,「建制為自己營造了一個空前龐大的同溫層,你聽到的聲音全是自己言語的回音,你看到的景象盡是自己意識的折射;同時你還把每一個階層和每一個領域的反對意見都趕到了街上」。

已經落入群體思維的陷阱

前浸會大學社會學系主任、陳氏社會研究學院(Chan Institute of Social Studies)創辦人及主席陳國賁與陳氏社會研究學院成員莊迪文7月10日在《明報》的撰文指出,「一次集體的『錯估』,不能歸咎於個人能力」,應該聚焦政府最高決策機構——行政會議。文章表示,行政會議已落入群體思維(groupthink)陷阱。「群體思維是社會心理學(social psychology)術語,簡單而言這是一種思維模式,容易出現在高同質性的小團體,團體成員傾向服從共識,從而使團體經常作出不理智的決定」,而當其出現在權力精英團體,對社會的危害不言而喻。

陳國賁莊迪文表示,在群體思維中,「明確的權力階層可導致從眾(conformity)與服從性(obedience),壓抑異見;高度同質性可帶來團結感(solidarity)與凝聚力(cohesiveness),使人自我感覺良好。在兩者交互作用下,群體成員縱然偶有非議,礙於種種壓力,也只能三緘其口,否則便會遭受嚴厲處分,甚至被逐出群體(俗稱『搣柴』)。於是群體內瀰漫着和諧氣氛(harmony),認同感(identification)油然而生,思想言行邁向完全一致(unanimity)」。群體思維臻至巔峰,將會是停止思考(group stops thinking)。

陳國賁莊迪文指出,在團體的自我認知(self perception as group)方面,「可與現實有雲泥之別。當面對外在質疑和反對,團體由於已缺乏反思能力,唯有啟動自我保護機制,貶低反對者的能力和道德」。「凝聚力賦予群體成員自信與安全感,在面對外部壓力時能夠堅定不移,對抗挑戰;認同感則使成員傾向誇大群體內外差異,將反對者視為敵人(無敵人便自製敵人),再進一步醜化、妖魔化敵人」。由於團體既無法認清客觀事實,又無法感受他人(尤其「敵人」)情感,便陷入理性與感性的雙重蒙蔽(double blindness),自然會釀成災難。

激進的行動已變得合理化

《牛津政治周刊》總編輯黃裕舜7月8 日在《信報》的文章表示,這次事件值得留意的是「和理非」的受眾及群眾除了拓展至傳統淺藍或政治冷感的商人當中,更「隱形地包括不少原本對林鄭月娥特首抱有期望的建制派及支持者」,建制派落得四分五裂;而「激進人士的行為在不少淺黃及『和理非』人士的眼中變得合理化和人性化。透過反對《逃犯條例》的民眾光譜擴展,對港府抱有懷疑及積極否定的人數大幅飆升,把社會反對派聲音整體移向激烈化」。

黃裕舜指出,在建制派支持者眼中,「社會正處於一個所謂『失衡』(anomie)及『失效』(ineffective)的困局」,不少人將事件「推卸至各個無關痛癢的關節上」,「這次的『政治』問題需要『民生解決』」;「連較為溫和的建制派都在極端化的政治論述下默不作聲」,「因為他們遠知他們儘管發聲,但仍會在感官上輸給『堅守法治』的一小撮激進建制派人士」。黃裕舜認為,事件是「吹散了本來就飄忽不定的所謂『中間』或溫和人士,將以青年為主的示威者與政權站在白熱化的對立面」。

黃裕舜認為,「譴責」根本對阻止未來衝擊、解除心結於事無補,「港府有必要因應年輕人眼中建制的傲慢、政府對他們的漠視而對症下藥」。黃裕舜指,「若中央對普選的不確定性感到卻步,港府也仍可考慮推行『進階諮詢民主制』(advanced consultative democracy),在普選以外達致實質民主(substantively democratic) 的作用」;而該制度的進階版本,「則是需要政府在雙方有違諮詢基本原則(例如:政民之間對互相信任的破壞、有風險堵塞溝通的關鍵時刻〔critical junctures〕)堅守諮詢原則,把反對聲音——以至最為『政治不正確』的激進人士——帶進建制內,給予他們在立法過程中的發言及局部方案投票權」。

和理非路線甚至已經死亡

香港教育大學公共行政學研究講座教授、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信報》撰文表示,是次政治風暴反映「香港從此不再一樣,因為民心已變,我們回不了頭」,暴露出深層次的體制性矛盾;由青年自發組織的衝擊事件及示威可清楚看到,「挑戰以至否定建制的力量乃一面倒。若不肯承認此現實,加以深究,就不可能對症下藥、解決問題」。張炳良認為,青年「一方面有感於那些『抗爭』改變不了政治現實和體制,但是另一方面又要以其本世代的論述與行動的前衛性,去衝擊體制及挑戰歷史局限,於是造就了一種新世代的抗爭模式」。

張炳良表示,「一些年輕抗爭者的行動,已非純屬抗議實已『死亡』的《逃犯條例》修例案」,「而是去到近乎否定特區憲政的地步,處處展現『癱瘓政府』的符號主義(symbolism)」;而年輕人眼中「香港未來是個謎,所以他們只能行動在當下,但求遍地開花」。張炳良指,「本來不認同如此脫軌衝擊的一些『成年』抗爭者、公民社會及泛民人士紛紛調整思想:『因為絕望,所以……』,客觀上也等於宣布了『和理非』路線的不濟甚至死亡」。

張炳良引述荷蘭社會心理學者Kees van den Bos的近著《為何人們會激進化》表示,「當受公共權力和制度不公對待及剝奪之感持續累積,反感愈大會愈強化一種道德力量去採取一切行動保衛應有的公義和價值」。張炳良認為,「社會經濟問題如就業、房屋及流動停滯肯定是造成年輕一代看不到前景、容易激進化的部分因素,但是解決深層矛盾已不僅是改善他們的生活這麼簡單,因為他們持有的公義感及社會核心價值是既有體制未能足以反映」,「特區管治體制已明顯與時脫節,非改革不可」。

並非軟威權半民主的政體

《信報》「平行時空」沈旭暉7月10日文章表示,「《逃犯條例》爭議期間,有學者指出這是香港作為一個『軟威權半民主政體』(soft authoritarian, semi-democratic)自製的『完美風暴』,沈旭暉認為,「邏輯上,這是完全不成立的,因為香港並非真正的『軟威權半民主』,新加坡才是」;香港不過是一個「威權政體featuring民主成分」的奇怪實驗,屬最不理想的政治體制,既沒有威權、民主各自的好處,卻又齊集兩者的弊端」。

沈旭暉指,不少在香港的「深黃」友人,到了新加坡,卻感到安居樂業,變成了當地「深藍」,其原因是「新加坡政府是如假包換、一人一票、沒有篩選的真普選選出來的」。沈旭暉表示,「在香港政府思維只會在立法會『數票』,遊行示威無論多少人參加,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沒有用」的,除非直接影響到議員投票取態,(例如2003年23條立法),或直接令議會不能有效表決(例如《逃犯引渡條例》)」。此可以反映出,「香港的立法會並不具備全面反映民意的功能,只是威權政府借『民主元素』為『justification』的工具,直接令政府養成『毋須理會遊行人數』的惰性」。

只注重經濟民生難獲支持

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6月24日在《AM730》撰文表示,「在研究管治有效性(effectiveness)和認受性(legitimacy)之間關係的學術著作不少,其中確有理論認為,有效管治可以給不是由選舉產生的政府賦予認受性。不過也有學者指出,『有效性帶來認受性』這因果關係不是必然的、絕對的;要讓有效管治轉化為人民對政府的認受,必須具備若干條件。拿這些條件跟香港的實際情況作對比,就會發現『政府只要集中精力搞好經濟民生,自會贏得市民信任和支持』的想法,可能只是鏡花水月」。

發佈於 多方觀點
By 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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