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雷東安:正確認識雷射筆危險性 雷射護目鏡有用嗎?

2019-08-11 14:38:35 最後更新日期:2021-02-08 17:42:49

昨晚(星期六)市區路邊空氣的PM2.5只屬中等,PM10濃度更是低,但已經看到明顯的光柱,筆者認為輸出功率並不正常。(網絡圖片)

 

近日香港各地發生的系列示威活動中,雷射器的出現引來了一定的爭議,雖然雷射器已經大量的應用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尤其作為ppt演示的「虛擬指示棒」為人所熟知,但是功率決定了雷射器的危險性和安全守則。

 

這名示威者想證明警方說法不實,先不講雷射的功率及距離問題,事實上作為專業人士 / 團體亟需嚴厲警告這種雷射照射行為,因為就算是低功率激光,這麼大量的雷射就算不直接射眼,都有機會對示威者的視力造成永久損害。(網絡圖片)

 

雷射安全標準按功率分辨,等級從最低的1級至最高的4級,大致功率分級條件隨便在英文維基上搜尋「Laser Safety」都可找到,其中,3B與4級以外的等級,改制前後都不在本文討論範疇,而3B(5-500mW)與4級(>500mW),則在功率條件上雷射安全制度改制前後並無根本分別,只要功率介乎5-500mW之間即為3B,而只要功率達到0.5W以上,即為4級。3B和4級之所以獨立分辨出來,是因為3B級以上雷射是可以在人「瞬目反射」(Blink Reflex BR)的時間(約0.25秒)之內對視力作出永久傷害,按舊制介紹,較高功率的3B級雷射器,在百分之一秒內就可以對傷害視力造成永久傷害。

 

英國雪菲爾大學的實驗室,留意周圍的物件都用了磨砂面,反射度較低。(網絡圖片)

以往筆者的實驗室就有一台約250mW的雷射器作物理實驗之用,當中為了防止實驗人員視力受損,就為所有相關人員購置了護目鏡、此外,所有的扳手、螺刀等工具必須使用磨砂面;同理,雷射器附近的貨物架子也必須選用磨砂面或是有不反光的塗漆的貨架,防止雷射反射造成危險。同樣,實驗室門外也必須掛上雷射致警告牌,防止無關人員誤入。

其實,中外科研界普遍有趕工兼省錢的習慣,不是明顯的嚴重安全問題,大學實驗室更加不太注重安全,但是在雷射器上面仍然如此嚴格實行的安全制度在近年更有外國一些相關領域內的頂尖大學開始要求所有3B以上雷射器進行安全註冊、人員要通過安全培訓方能操作雷射器,可見雷射器的安全問題並不是一個像目前一些媒體所形容一樣等閒的事情。

 

可售賣的5W雷射器,保險箱、安全匙及相應的護目鏡是標準配備。(網絡圖片)

 

實際上,3B和4級雷射的安全標準要求鑰匙鎖死及連鎖功能。但是從警員所收穫的,顯然具備燒穿紙張能力的3B以上雷射筆,都未見有相關功能(實際上筆形雷射器在佈局上也不容易加入鑰匙鎖及聯鎖),單是出售這樣不符合國際安全標準的產品,可能已經構成犯罪。當然,一般來說,低功率雷射器可以通過先對簡單的改造增加功率,但是這些改造一般都是非法的,而且改造增加功率的雷射也會更加危險。目前部分用於示威活動的雷射器,不能排除已經經過相關改造的可能性。

 

警方試驗所搜獲雷射槍片段, 在接近1米的距離外由00:02秒開始照射,00:07秒已開始冒煙,事實上只用了5秒時間。

 

按照警員繳獲的雷射器演示所見,如果能在數秒內燒穿紙張,估計雷射功率已經在500mW以上,屬4級雷射,比上述3B雷射更危險:4級雷射甚至連光斑都可能會對視力有所損害,不能直視。如果讀者認為功率無關重要,或是認為ppt指示用的雷射筆功率也與這些雷射器相當,大可以用自己手上的雷射筆嘗試點燃紙張,如果哪怕一兩分鐘內可以將紙張燒穿,還是建議各位讀者不要使用為妙。

 

一位女示威者所持的雷射器。光柱非常明顯。(網絡圖片)

 

這裡值得一提的是,在乾燥、塵少的空氣中,低功率雷射的散射是不容易被察覺的,一般很多人看到的雷射器實驗中的散射,往往是實驗員選了實驗室塵或濕度相對高的時間進行拍攝的結果。而近日發生的黃大仙及尖沙咀示威中,竟然出現目測接近5至10釐米的光斑仍然可以看到強烈散射的藍色雷射。示威活動的參與人為了增加雷射器命中眼睛的機率,很有可能擴大了光斑或是發散角,但如果即便每面積功率如此大幅降低都可以看到強烈的散射,則足以明白其原始功率的強度有多強。

 

專用的雷射護目鏡亦只能針對特定波段,而且只能防短時間照射,長期一樣有機會傷害眼睛。(網絡圖片)

 

配合最近報章媒體報導的10W雷射器的消息,即便假設這些都是虛標產品,實際上只有2W,對於視力損害都極為危險。即便戴上了90%全波長衰減護目鏡,2W衰減下來也剩下200mW(而且雙方對峙情況下也有不少近距照射的紀錄),仍然足以永久傷害被照射者的視力,更何況示威現場雷射波長超過一種,如果必須預防性的佩戴全波長99%以上衰減的護目鏡,則實際上與戴上一篇黑色膠片無異。於法理來說,試圖用這種手段去傷害警員的視力,本質上與用熱力、化學、機械等手段傷害人的視力無異

 

 

BBC關於雷射光擾亂機師駕駛飛機的報道。

再者,雷射一般因為其集束準直屬性,傳輸距離非常遠,這代表著幾百米甚至幾公里的人都可以會被雷射照到眼睛而受傷(這也是雷射器擾亂民航飛機的原理,要知道飛機一般飛行高度就有幾公里)。這也就是說,當這些雷射被用在示威活動的時候,這些人甚至沒有考慮附近民居和行人的安全 – 尤其是對於特別容易被雷射傷害視力的小孩。這種簡單功率計算和查閱相關基本安全守則就可以完全清楚,但是近日一些所謂的專家甚至自稱科研相關團體,竟然就這樣的問題上面要不避重就輕,要不掩耳盜鈴,這種對於科學的誠信精神的消費,絕對令人寒心對於社會日後在相關安全意識的影響上面,也是令人擔心。

 

事實上,示威者不但照射過紀律部隊人員宿舍,也曾在沙田照射過民居。住在裏面的人,其實大部分都只是平民,就算黃大仙宿舍,有一半都是其他紀律部隊的家屬。不過這也不表示警察家屬應該被騷擾。(網絡圖片)

  作者為留學物理學博士   投稿文章不代表本報立場

發佈於 博評
By 2019-08-11

手機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