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62歲醉翁被捕留醫疑遭虐打 2名涉案警員被捕停職

2019-08-20 12:53:12
陳頴詩

香港輕新聞編輯

【香港輕新聞】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社區主任郭㙟豐20日召開記者會,公開一名62歲男子被捕後在醫院扣留時,遭2名軍裝警員掌摑面部、掩蓋口鼻、以警棍戳下體等的閉路電視片段;林卓廷批評涉事警員干犯酷刑罪,令事主及其家人身心受創。據指,兩名涉事警員下午被捕及停職調查。

圖片截自:林卓廷facebook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以及社區主任郭㙟豐20日聯同事主家屬召開記者會,批評涉事警員濫用暴力。據指,62歲的事主鍾先生在6月25日晚在上水醉酒後與人發生爭執,其後被指襲警被捕,並送到北區醫院急症室。

兩名軍裝警員先後施虐

從民主黨經合法定程序取得、由醫管局提供的閉路電視片段可見,當時事主雙手雙腳均被綁在病床,並送入獨立病房,其後兩名佩戴手套的軍裝警員用強光近距離照射事主,二人又先後掌摑事主、掩蓋事主口鼻、大力按壓事主眼睛及以警棍戳事主下體及肛門等。

事主一度用頭撞向床企圖自殺

事主一度因受驚過度而失禁,其中一名軍裝警員以沾尿的上衣掩蓋事主口鼻。事主在經歷虐打後,疑不甘受辱,曾把頭撞向病床企圖自殺,但被警員阻止,整個過程歷時逾20分鐘。

(片段為事主受權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發布)

事主兒子:想為父親取回公道

事後,事主的右手無名指的指筋斷裂,口角流血,其身體亦多處瘀傷,下體感到痛楚。事主兒子指,其父親一直不願透露被警員虐打,僅稱醉酒後不知發生何事,其後才表示當時警員曾向他說出其家人的名字,又恐嚇指要「搞佢屋企人」。

事主兒子6月27日曾就事件到投訴警察課代父親向警方投訴,惟取得投訴編號後事件不了了之,感到非常憤怒及無奈,「除了驚,我們無事可做,作為小市民只想取回公道」。

林卓廷要求涉事警員停職受查

林卓廷表示對事件感非常震驚,涉事警員虐打完全無反抗能力的長者,警方沒有任何理由可推卸責任。他表示近日警民關係緊張,要求警方管理層關注警務人員的精神健康,而涉事警員敗壞警隊綱紀,涉嫌干犯酷刑罪,要求警務處處長將涉事的警員停職及展開刑事調查。

林卓廷強調,事主記得其中一名施虐軍裝警的編號,亦相信警方翻查資料,可找出處理當日事件的警員。

北區醫院:病人無向醫護人員投訴

北區醫院發言人表示,病人當時情緒不穩及表現激動,並影響到急症室其他病人,醫護人員轉送病人到「紊亂病人休息室」接受治療及觀察,其間繼續由警員看守,醫護人員定時到休息室監察其狀況,並無發現異常情況。

發言人又指,6月27日曾接獲議員查詢,指有病人在留院期間曾遭警方不恰當對待;惟該病人在留院期間並無向醫護人員及院方提出任何投訴,院方將會配合警方有關調查工作

兩名涉事警員被捕及停職調查

警方表示高度關注事件,已即時將案件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沿刑事方向跟進調查,重申絕不容許任何警務人員濫用私刑,會公平公正嚴肅依法跟進。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於記者會上表示,投訴警察課6月底收到事主兒子投訴,其後新界調查隊曾4次致電報案人,但卻未能成功聯絡;在相關片段被民主黨曝光後,謝振中指案件隨即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調查,兩名涉事警員下午約3時以「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捕及停職調查。晚上約9時,警方指再拘捕多一名警員。

根據《刑事罪行(酷刑)條例》,公務人員或以公職身分行事的人,無論屬何國籍或公民身分,如在執行公務或本意是執行公務時,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蓄意使他人受到劇烈疼痛或痛苦,即犯施行酷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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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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