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發律師信要求李家超確認記者可戴面罩採訪

2019-10-08 14:20:24
倪一祥

香港輕新聞編輯

反蒙面法生效後,警員多次命令記者除去保護面罩。(有線電視截圖)

 

【香港輕新聞】記者協會今日透過律師,就有警員要求記者在施放催淚煙現場除去防毒面罩事件,去信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要求李家超確認記者可繼續合法採訪公眾活動及佩戴面罩,以及確認前線警員已收到清晰指令,不可要求正在採訪的記者除去面罩。

要求李家超在今日辦公時間內回覆

記協指,由於事態緊急,為免造成更多誤解和衝突,要求李家超在今日辦公時間內回覆,並保留法律追究權力。記協指,李家超曾承諾記者的採訪工作會受保障,但過去幾天出現多宗警員執法強行扯脫記者防毒面罩的投訴,對此強烈不滿。

林鄭月娥承諾指示警方及新聞處研究做好平衡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行政會議前,回應如何處理前線警員執法問題時說,《禁止蒙面規例》是新生事物,新聞工作者經常在前線工作,被視為有需要可獲豁免,及有合理辯解需要戴上口罩的人士。至於如何平衡符合立法目的和保障有需要戴口罩人士,會指示警方及新聞處,在政府內部繼續研究如何做好平衡。

江永祥署理警司承諾在執行上減少誤會。

警方承諾會確保同事對相關章節有更清楚認識

警方今日下午舉行記者會被記者問及此事,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指,反蒙面法的豁免條款涵蓋所有專業記者,承諾會確保同事對相關合理辯解章節,有更清楚認識,希望在執行上減少誤會,警方無意圖在過程中令記者受無謂的痛苦。江永祥解釋有記者在衝突現場被警員要求甚至扯甩防毒面罩時指,新的反蒙面法規例只生效了四日,需要磨合期,如果記者在工作期間可以展示記者証等,減低工作誤會,警方亦會歡迎。

吳卓衡說警方可視乎情況作出查問

警方刑事總部高級警司吳卓衡說,反蒙面法實施後,警方在公眾活動中有權要求市民除下遮擋面部的物品,以便警方核實身分,如有人不遵行有關要求屬於違法,但記者符合合理辯解內容,但警方可視乎情況作出查問。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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