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警方﹕警員遭鎅頸案是以「意圖謀殺」罪名拘捕疑犯

2019-10-14 17:15:46
編輯部

香港輕新聞編輯部

 

 

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警方是以「意圖謀殺」罪名在拘捕鎅頸案行兇疑犯。(警方直播截圖)

 【香港輕新聞】警方消息指,10月13日下午5時半左右,有警員執勤時被暴徒以利器從後割頸,頸部受傷流血,被送往聯合醫院救治,送院時清醒,有兩人當場被捕。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14日於警方例行記者會表示,警方是以「意圖謀殺」罪名在拘捕行兇疑犯,至於日後以何種罪名控上法庭,仍需與律政司相討。

以意圖謀殺罪名拘捕疑犯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14日於警方例行記者會表示,警方是以「意圖謀殺」罪名在拘捕行兇疑犯,至於日後以何種罪名控上法庭,仍需與律政司相討。

李桂華指出,「意圖謀殺」及「傷害」(《侵害人身條例》第17條)是不同的罪名,要視乎疑犯行動是否企圖致對方死亡,要經過警方進一步調查才能夠確定;不過,在事件發生之前,在網絡社交平台上已見有類似傷害警員言論,值得留意。

李桂華強調,「意圖謀殺」及「傷害」兩個罪名最高刑罰都是終身監禁,呼籲市民切必以身試法。

目前仍在深切治療部留醫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表示,受傷警員頸部右方有三至四公分的傷口、頸靜脈及部分神經線被割斷,經手術後駁回,目前在聯合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

 

署理總警司江永祥指受傷警員頸部右方有三至四公分的傷口(有線電視擷圖)

據TVB報導,一批示威者下午在觀塘APM商場集結,防暴警察到場驅散,期間懷疑有男子用鎅刀鎅向警員脖頸部位。該名警察受傷流血,按住脖頸位置,由同袍護送離開。

無線新聞截圖

多名防暴警察制服一名男子,期間有示威者指罵警方,警方施放胡椒噴霧後,再帶走多一人。

警方於FB專頁表示「暴徒行徑嚴重威脅警務人員的人身安全,以利器襲擊可以致命,警方必定全力追究。

 

有警員執勤時被暴徒以利器從後割頸,頸部受傷流血,被送往聯合醫院救治,送院時清醒。(無線新聞截圖)

 

案發現場的懷疑凶器(無線新聞截圖)

發佈於 時事政治
By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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